80後90後,有多少婚姻是被父母攪和掉的

隨著80後90後越來越多地成為離婚案件的主要人群,我逐漸發現一個現象,這些人群的父母對子女婚姻干擾過多、參與過多,成為子女離婚的主要原因之一。

為什麼我單提80、90後,不提其他年齡段的呢?因為只有80後90後兩代人是純粹的獨生子女,從小嬌生慣養的居多,很多人從小到大,一直活在父母的羽翼下。

這會導致兩個問題,一個是普遍不會做家務,第二個是有些人甚至沒有獨立思考的能力。這兩個現象的產生本來就源於父母的溺愛,反過來這兩個問題的存在,又恰好給了父母繼續控制子女、參與子女婚姻的藉口。

可能有人覺得我偏激了,就算是父母再溺愛獨生子女,可是絕對達不到故意“攪和”子女離婚的地步,因為在大家的內心,有這樣一個準則“天下的父母都是愛孩子的”,至少自己的父母是愛自己的,那愛自己的父母,怎麼能不希望子女婚姻幸福呢?

其實不見得所有父母愛孩子的方法都是對的,也不見得所有父母從“潛意識”裡都希望子女的婚姻幸福。

先舉個極端點的例子吧。

這是一個在我的童年,親眼所見的、對我影響深遠的案例。我有個姑姥(我媽媽的姑姑,就住我家一個衚衕,我小時候天天跑過去玩),姑姥家有個老舅,姑姥特別寵愛這個小兒子,因為老舅智商稍微有那麼一點點差,也沒有穩定工作,找對象成了問題,一般好姑娘不愛嫁給老舅,直到有一次有人給老舅介紹了個姑娘,兩個人一見鍾情。在我兒時的印象中,舅媽個子很矮、耳朵前面有一堆多餘的肉,不太好看,但智商絕對在老舅之上,關鍵的是她也挺愛老舅。於是兩人結婚了,和姑姥一起居住,我為什麼沒提姑老爺呢,因為這個人物在這個家庭中,唯一的存在意義就是被姑姥罵,姑姥和姑老爺是包辦婚姻,姑姥一直相不中姑老爺,他們多年來都不在一個屋裡睡,直到老舅結婚前,姑姥一直是跟老舅在一張炕上睡的。

老舅和舅媽結婚後,兩個人互相挺滿意,老舅看上去比單身時快樂很多,也開始去找工作掙錢了。姑姥卻對舅媽橫挑鼻子豎挑眼,舅媽需要幹所有的家務活,但凡舅媽敢指使老舅幫點忙,姑姥就在旁邊罵舅媽懶,但凡舅媽和老舅稍微一親熱,姑姥就生氣,嘴裡邊嘟囔“呦,我好不容易養了個大兒子,好嘛,成了給你養活的了”。舅舅的孩子出生後不久,舅媽得了嚴重類風溼病,嚴重到手指骨變形,膝蓋等關節也受影響,需要不少錢來治病,姑姥不肯給掏錢,病不能再拖了,舅媽只好向孃家要錢治病,要來錢自己給自己熬中藥喝,有一次不小心沒看好鍋把中藥熬胡了,我們都知道胡了的中藥是不能吃的,舅媽想把中藥倒掉,姑姥狂罵舅媽敗家,這件事情成了舅媽決定離婚的導火索,後來舅媽毅然決然帶著孩子回孃家了,再也沒回來。老舅從此魂不守舍的,完全變了一個人,工作也不幹了,天天喝一斤多白酒,還動不動和姑姥發脾氣。姑姥看上去倒是非常開心,似乎又找回了兒子結婚前的感覺,因為兒子又完全屬於自己了。


老舅今年快五十了,舅媽走了以後他再沒結過婚,無業一輩子(除了跟舅媽結婚的那兩年),酗酒半輩子,與姑姥共同生活了一輩子,幾年前姑姥去世了,聽說看老舅的身體狀態,他似乎也馬上就要追隨姑姥而去了。

小時候的我,不懂太多,就只是覺得姑姥挺壞的、老舅和舅媽都挺可憐的。因為衚衕裡的人都說,要不是姑姥攪和,老舅不至於光棍一輩子。長大後,我才開始分析,姑姥的潛意識裡到底在想什麼?

姑姥不愛姑老爺,就將愛都轉移在兒子身上,在兒子已經成家後,她將兒媳婦當成和她搶兒子的敵人,所以,她巴不得看到兒子和兒媳婦吵架、甚至離婚,因為這樣,兒子就會反過來尋求媽媽的安慰,母子關係就似乎又回到了從前。

姑姥和老舅的案例,是個比較極端的案例,雖然老舅屬於60後,卻仍然由於被母親嚴重干擾,而失去了妻子和孩子。

我們再舉一個眼下最平常的案例,就說我自己吧,80後,就是不會做家務的典型人物。因為我小的時候,一個“學習好”的優點就蓋過一切缺點了,在我媽的概念裡“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所以我不愛洗碗、不愛拾掇屋子,最重要的是我內心對家務活一直有一種排斥,我甚至覺得憑我的智商、能力,做家務勞動這種低端的工作,有點屈才(原諒我的偏激),後來儘管我讀了很多改變我觀念的書和雞湯文章,但我仍然無法在幹家務的過程中找到樂趣。

我老公更不用說,從小到大沒自己動手洗過衣服,唯一會做的飯是方便麵,好在他有個優點,也從來不嫌棄我不會做家務。

我們從結婚到現在,抵擋過無數次雙方老人以家務活為切入點的干預,雙方家長,均以幫忙做家務為由,想決定我家的一起事務:小到我家用什麼樣的垃圾桶,我家的菜板放哪裡,擦地毛巾怎麼擺放,大到我家要不要請小時工,要不要請保姆,孩子是我自己帶還是父母帶。

好在我和我老公,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多次屏蔽掉了老人們的意見,總算是牢牢把握了家庭主導權。

一開始,我的拒絕,難免遭遇父母的瘋狂抵抗,例如我爸,因為不滿我請保姆和我自己帶孩子這件事情,多次大喊大鬧,不過在我的長期堅持下,現在我爸知難而退了許多。

其實支持我一直堅持的,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理由,我寧願請保姆,也不想對他們揹負感激和愧疚的感覺。

因為,我在辦理離婚案件的過程中,見過很多次當事人的父母跟我抱怨這樣的話題:“這幾年在他們家裡,我什麼活沒幹?就連兒媳婦(或者女婿)的襪子內褲我都幫忙洗了,可是這個兒媳婦(或女婿)竟然這樣沒良心”。我作為傾聽者,同情老人的同時,我的內心卻總忍不住產生這樣的疑問:“您幫這些忙,真的是兒媳婦(或女婿)求您幫的嗎,說不定人家從一開始就不希望您來幫忙呢”。

在這樣的老人的思維裡,我一定要極盡所能地為你們付出,這樣你就會對我有所虧欠,那如果我們的關係出現了任何問題,因為我是好人,我付出很多,所以當然都是你的錯。殊不知,這樣的“好人”婆婆或丈母孃,讓多少兒媳婦和女婿喘不過氣來。

再舉一個案例。前幾天,我接到這樣的諮詢電話,一個挺能幹的事業型女孩,說“於律師,為了跟我公公分開過,我也要離這個婚,我實在忍受不了我公公了。如果離婚後達到了讓我公公回老家的目的,我可以悄悄和我丈夫複合。就算複合不了,離也就離了,我認了”。

她丈夫是鳳凰男,家裡千辛萬苦供他讀書,她丈夫一直覺得要報答父母,怎麼報答呢?今後混好了,在北京個大房子,然後接父母來北京一起住(呦,這話熟不熟悉?我似乎聽好多男的都這麼說,請問今後你的家,是你一個人的家嗎?你經過你媳婦同意了嗎?)。


後來,他們買房了,她丈夫就真的接父母來住,男方父母一住就不走了,認為住在兒子家裡,是天經地義的。這位公公是個年輕時鬱郁不得志的人,一點不順心就發脾氣,一發脾氣就砸東西。來到兒子家後,公公儼然成了這個家的主人,他的兒媳婦也成了他新的統治對象,家裡的大事小情都要經他同意,包括孩子穿什麼衣服、今天吃什麼飯菜,稍有不滿意他就暴怒。

但這位女士的丈夫,卻從來不正視矛盾,採取迴避、和稀泥的態度,矛盾嚴重的時候,他就勸自己的媳婦,忍忍吧,不管怎樣那是我爸。

後來這個女士,為了少打架,回家就不說話,像合租一樣立刻躲進自己的房間,可是沉默依然激怒了她的公公,她公公又一次爆發,認定兒媳婦的沉默就是瞧不起自己的表現。其實不論這個女性如何做,她公公都不會發生改變,除非她公公自己想要改變,或者大家不再在一起生活。

而她的丈夫對自己父親姑息縱容的態度,其實是這個家庭走向離婚的根源。

“有些人相信這樣的幻想:固守自己的清白、面對壞事,不進行力所能及的面對面的抗爭,就可以避免參與邪惡。其實,自己也在做同樣的壞事。那些想置身事外的人,和被動服從邪惡的人,不但保持不了清白無辜,反而製造了更多的不公正。”(海靈格《誰在我家》)

這是中國兒子常常乾的事情——沉默、迴避。以為不面對這個矛盾,矛盾就自然化解了。其實他媳婦的情緒如果得不到化解,她內心是不會忘記的,說不定在哪次發生別的事件時,就會再次提起這件事,如果是長期積累下的矛盾,其實更難解決。

近年來,無數心靈雞湯和心理學文章中都告誡我們,不要將親子關係置於夫妻關係之上,雖然這些對我們的觀念有一點點影響,但作用並不大。因為中國的孝道文化,在幾千年來一直教育我們: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孝者順為先等等。雖然在這些子女的潛意識裡,也感覺到父母的做法欠妥,但實在是儒家文化根深蒂固,即便自己被控制、被約束的不太開心,但考慮到父母畢竟是愛我們才這樣做,自己就一次次隱忍退讓,同時要求配偶和自己一起忍讓。由此,孝道文化常常打敗雞湯文化。

標榜孝道的子女,常常認為,自己要為父母的快樂負責。自己考什麼大學,是為了父母快樂;交什麼樣的男女朋友,是為了父母快樂;什麼時候結婚什麼時候生孩子,是為了父母快樂;成家立業後和父母住在一起,是為了父母快樂;讓父母帶走自己的孩子,還是為了父母快樂。殊不知,誰都無法為別人的快樂負責,父母應該自己承擔起自己不快樂的責任。

漸漸的,子女如果一直想為父母負責,就會活成父母意識上的奴隸。而在子女自己的內心,也積攢著壓抑不住的對父母的憤怒,不敢對父母發洩,只能寄託於自己的配偶能當自己的另一個媽媽,理解包容自己,重新安撫自己內在那個受傷的小孩,這樣一來給了配偶巨大的期待和壓力,夫妻關係也會跟著越處越遭。

再來個例子,根據案例略有改編。有對80後高學歷客戶離婚,我代理女方,雙方都年輕有為,智商很高。兩個人吵架的模式,也透漏出高學歷的痕跡:女方先發一個郵件給男方,標題是《有關我父母在你家遭受凌辱的幾點想法》,正文:第一,第二,最後……。男方回覆郵件,標題是《關於你父母和我父母之間矛盾的深入思考》,正文是:收到你的上一封《幾點想法》,針對你的第一條第二款,我提出以下反對意見……我同意你的第三條第一款,但是我對你第三條的第二款有異議,因為……。


這篇男方的標題為《深入思考》的郵件,長達二三十頁,或者不如說是篇論文。我看完後很多的感想,在往來的郵件中,我能夠感覺得到,一開始雙方都是很有誠意化解夫妻矛盾的,但雙方父母開始參與混戰,是最後感情徹底破裂的催化劑。

事情的大概經過是:

女方住在男方婚前購買的房子裡(房子很大),孩子一出生,女方父母就過來一起住。後來男方媽媽也一起來住,大家一起照顧孩子。

女方父母看到女婿下班天天打遊戲,也不幫女兒帶孩子,心裡早就搓火,有一次女兒和女婿有了點小摩擦,女方的爸媽出來給女兒幫腔,訓斥了女婿一頓,這時男方的媽媽看在眼裡,憋在心裡,這件小事為後來的矛盾埋下伏筆。


不久後,男方媽媽指責女方在家不幹家務活,女方說自己是博士,當然不會幹家務活,再說家務活有我父母幫忙幹,我為什麼要幹?男方媽媽認為女方連做媳婦的基本規則都不懂。女方家長在一旁聽了以後也很生氣,心想自己家庭條件雖然差,但是女兒也是從小嬌生慣養的,當然不該做家務這種“粗活”,以上是第二次矛盾。


最後,終於有一次,雙方父母參與了混戰,紛紛拋出了積攢已久的狠話,男方媽媽說,你們老兩口住著我們的房子,憑什麼管著我們的兒子,你們光給女兒做飯算什麼愛,有能耐當廚師掙錢、給女兒買自己的房子去!這極大刺傷了女方家長的自尊心。女方家長說,我們來幫女兒帶孩子,就是因為你們的兒子在帶孩子方面一點忙都幫不上,要不然你以為我們愛住在你們家裡啊。

以上內容,都是男方在郵件中描述的事實,隨後男方在郵件中提出一個建議,能否將雙方家長請回老家,咱們請個保姆帶孩子。女方堅決反對,認為自己的爸媽就是自己走到天涯海角也要帶著,因為沒有人比他們更愛自己。後來矛盾無法調和,女方帶著父母和孩子,搬出了男方的房子,開始了漫長的離婚訴訟。

我曾經假設過,如果當時將雙方老人都請回老家,請個保姆帶孩子,他們說不定不至於到離婚的地步。有人可能又要反駁我,認為老人帶孩子總是比保姆帶孩子更好,保姆有可能給孩子灌藥了、扎針了什麼的,老人是愛孩子的。


對這個問題我這麼看,如果請父母幫帶孩子,有個前提,父母必須是比較好相處的父母(不論是自己的父母還是對方的父母),不會對小兩口的婚姻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如果這個前提滿足不了,不如找保姆帶,也不要過於渲染保姆的惡毒,事實上還是好保姆更多些。畢竟,小兩口的婚姻更加重要,如果就為了堅持由老人帶孩子,而嚴重干擾了小兩口的感情,最後導致小兩口離婚,反而會給孩子造成更大的傷害。


案例中,雙方老人都參與帶孩子,也是矛盾的根源之一,親家們逢年過節聚個會,一般沒什麼問題,但是要長時間在一起相處,這是遲早要出矛盾的,就算不出矛盾,也會有一方覺得內心極受委屈。

而剛才案例的雙方父母,都不懂得這個道理:子女的家不宜常住,要尊重他人的個人空間。當然了,他們從來不拿子女當“他人”,因為兒子是我生的我養的,那就我屬於我的,所以我住我兒子的家,是天經地義的。尤其是如果我兒子的房子還是我出錢給買的,那我更有資格常住不走了。

如果你兒子仍然是那個牙牙學語的嬰兒,你和你兒子怎麼親密都可以,可是你兒子不僅是成年人,而且還娶了妻子,組建了新的家庭,那你就該適時地退出。

很多中國父母正相反,在孩子小的時候沒有給予充分的愛和陪伴,在子女長大以後又不懂得分離,甚至還想彌補小時候沒給夠的愛。藉由“都是為你好”的藉口,不斷干擾子女的生活以及意識。似乎不僅自己的子女是無獨立人格的(我生了你養了你,你沒有我,就個死掉的精蟲,所以你必須聽我的,你不聽我的、跟我頂嘴,就是把我的好心當成驢肝肺,你就是不孝),連自己子女的子女,也是附屬於自己的。

所以我說,這樣的父母別看嘴上說,“只要你們過得好,我們怎麼都行啊”。其實在他們潛意識裡,是不希望孩子和配偶過的平靜的,一聽說孩子們吵架了,他們其實特別開心,心裡想“你看怎麼樣,孩子還是跟我好吧”。這就像小時候三個小孩一起玩耍,其中一個小孩聽說另外兩個小孩吵架,心裡暗暗高興是一樣的。


更有甚者,丈母孃會勸說閨女“回孃家來住,咱們不搭理他,看他來不來道歉”,婆婆會給兒子起鬨“這樣的媳婦就欠揍,不給她點顏色看看,她以後還不上天”。這就不僅僅是無意識地干擾子女婚姻,而是有意識地破壞子女婚姻了。

這時候子女的立場很重要,一定要看清父母的本意,如果發現每次將夫妻矛盾告訴父母,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火上澆油,那就要仔細想想,你的父母真的是為了你好嗎?說到這裡要舉一個正面的例子了。

歡樂頌2(第22集)中,我超級讚賞包奕凡(以下簡稱“小包”)的勇氣。包太太懷疑安迪的是個不正經的女孩,暗地裡調查安迪,有一次不跟安迪打招呼就闖到安迪正在應酬的飯店裡,看安迪是不是在勾搭男人,搞得安迪很下不來臺。

安迪給包奕凡打電話說了經過,小包態度很誠懇,明確承認了:是我媽媽做的不對,她壓根就不該打擾你工作,但是她沒別的意思,怕有別的男人跟你獻殷勤而已,我替我媽跟你道歉,好不好?看在我的面子上諒解她可以嗎?


隨後,包奕凡給自己的媽媽打電話,將自己母親一頓數落:“我早就跟你說了不要打聽安迪的隱私,憑什麼讓安迪跟你道歉,這事打一開始就是你不對”……“我和安迪是一回事,我和您是一回事,這兩件事不能交叉。”


包太太說:“我不是為難你,我是怕人家騙你,我不能袖手旁觀。”


小包說:“安迪是不是正經姑娘,這事兒會水落石出的,在這事情調查清楚之前,您幫忙不要見安迪好不好?”


包太太說:“我是你媽吧,我是長輩吧,懂事的女孩子都會理解你啊!”


小包說:“您還真自以為是啊,是我追求的安迪,您不就擔心您那點家產嗎?行,我不要了,這個公司我不管了行不行?我告訴你,媽,安迪是乾乾淨淨的女孩,我跟安迪在一起純粹為的是感情。”


包太太說:“她跟你講感情,就應該尊重我,對吧?”


小包說:“哎呦媽,你讓人家尊重你,你尊重人家了嗎?一口一個狐狸精的。再說,安迪的思維邏輯都是西式的,人家願意搭理你跟你說句話,不願意搭理你一句話都不跟你說,怎麼著?還有,安迪,我以後一定會娶回家門的,你自己想想,以後她成了你兒媳婦,怎麼相處?”


包太太拿出殺手鐧(這是很多婆婆慣用的詞):“你支持她,扔掉你老媽?”

小包說:“我扔掉誰啊,您是物件啊?我都跟您說了,大不了您兒子辛苦點,兩邊跑,誰都不冷落,可您二位呢誰都不依不饒的,我能怎麼的?”

包太太很生氣,掛了電話,口裡嘟囔,完了,完了,我兒子徹底讓那個狐狸精給禍害了,我不能就這樣離開,離開了不就讓那個狐狸精大獲全勝了嗎。

後來,經過一夜的考慮,包太太主動找安迪去道歉,見面後,包太太說:“安迪,我兒子現在很為難,我想呢,還是我主動上門,跟你來解釋誤會,免得我兒子夾在中間影響工作和休息,這樣吧,我請你吃飯。我們倆坐下來好好談談。我兒子怪我,我今天要是不道歉,我心裡不踏實。” 於是安迪和包太太在車上展開了一番深入的談話。

縱觀整個事情經過,明顯是包太太不對,但是能像小包這樣,敢於不惜惹怒媽媽而指出她的不對的做法,很難得。包太太雖然開始做的很過分,但第二天還能主動去找安迪道歉,也算是挺有風範了。相信這一番事件後,包太太以後再做類似的事情,就會三思而後行了。

所以說,如果是能被父母攪黃的婚姻,也都有著婚姻本身的問題。為人子女者,要勇敢拒絕父母的干涉,拒絕不是不孝,維護自己的夫妻關係才是重中之重。為人父母者,切勿打著愛的名義,實施不尊重他人的行為,給子女空間和自由,是對子女最大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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