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戴口罩、咳嗽遮口鼻、分食分餐……擬寫入北京文明新規!

疫情當前,從倡導做好個人防護,到自覺“一米線”排隊,每個環節都在呼喚文明的力量。今天上午,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對《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進行二審。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流行性傳染性感冒時佩戴口罩,使用公筷公勺進行分餐等內容都被納入文明行為規範,而“屢教不改”的高空拋物、逆行佔道等不文明行為,將被從重處罰。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力介紹,調研中,有些常委會組成人員、代表提出,應當結合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從文明行為角度作出相應規定。據此,二審稿增加相關內容,提出,在公共場所咳嗽、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傳染性呼吸道疾病時佩戴口罩;傳染病患者配合相關檢驗、隔離治療等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不濫食野生動物,不非法買賣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遇有突發事件時配合各項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在文明用餐方面,提出要適量點餐,用餐實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公勺。

拒不改正將從重處罰

為進一步嚴懲不文明行為,二審稿修改了關於從重處罰的規定,提出,實施本條例規定的不文明行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違反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幅度範圍內從重處罰。

此外,草案一審稿曾規定對拒不配合執法的行為可以予以曝光。為避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人格尊嚴,二審稿刪去相關內容,並與治安管理和刑法作出銜接性規定。

快遞外賣闖紅燈逆行 企業最高可罰五萬元

二審稿明確了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經營企業和快遞、外賣企業從文明行為促進和信用罰的角度進行規範。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未採取措施促進本企業相關人員遵守交通秩序、文明出行,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企業,交通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可以約談企業負責人,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將其納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

鏈接——不文明行為如何處罰?

孫力表示,法制委員會經研究認為,文明行為涉及市容環境衛生、交通、控煙、養犬、旅遊、網絡等多領域的法律法規。草案二次審議稿規定的一些重點治理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在23部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中均已規定了法律責任,從立法技術角度看,條例不再重複規定,主要解決好法律銜接問題。

隨地吐痰、便溺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在公共場所隨地吐痰、便溺;亂丟瓜果皮核、菸頭、紙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裝物等廢棄物等行為,責令改正,並可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該條例擬於5月同步修改,將罰款額度提高到50元、200元。

禁菸場所吸菸

《北京市控制吸菸條例》規定,在禁止吸菸場所或者排隊等候隊伍中吸菸的,由市或者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元罰款;拒不改正的,處200元罰款。

亂扔垃圾

《北京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規定,城鎮地區內單位和個人不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傾倒生活垃圾的,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個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不按規定進行垃圾分類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個人違反規定,由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進行勸阻;對拒不聽從勸阻的,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應當向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報告,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給予書面警告;再次違反規定的,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依據前款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生活垃圾分類等社區服務活動的,不予行政處罰。

噪音擾民

《北京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規定,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由公安部門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同樣提出,違反關於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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