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关于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工作的通知

镇巴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

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泾洋街道办,县级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省、市驻镇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各单项体育协会,有关社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汉中市体育局《关于有序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工作的通知》(汉市体发〔2020〕9号)规定和要求,有序做好疫情防控与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的恢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总体要求

坚持“科学防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精准施策”原则,全面有序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分时段、分散式引导广大群众,分阶段、分区域适度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锻炼需求。

二、具体举措

(一)继续组织居家健身

1. 各镇(办)、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镇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单项协会及有关社团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开展“抗击疫情居家健身”活动,邀请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工作者等进行线上互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示范居家健身方法,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2. 各镇(办)、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镇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单项协会及有关社团组织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公众号等网络平台,探索创新居家健身方式,策划推出形式多样的居家健身活动。

(二)分类推进场馆开放

1. 全县公共体育场馆、室外场地及健身器材要全面开放;室内场馆分区域、分项目有序开放;通风较差的体育场馆,须经县教体局备案确认后开放。

2. 体育场馆开放前要进行防疫安全评估,在入口醒目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公告公示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提醒员工和健身群众遵守防控要求。

3. 所有进入场馆人员须做好个人防护,接受体温检测,并登记健康状况信息,不服从管理者,不得入场。

4. 开放场所不易开展人员聚集度高、身体密切接触的体育项目。严格控制入场人流,原则上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

5. 所有开放场馆安排专人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通风换气等措施,对接触性设施器材每天至少进行1次消杀。

(三)有序恢复赛事活动

1. 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创新赛事活动组织形式,积极开展网上群众体育活动,倡导线上线下相结合,提前在网上进行预选赛、海选等环节。

2. 落实《镇巴县广播体操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鼓励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开展广播体操、工间操等健身活动,恢复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3. 县教体局将指导和支持各社区、镇村、企事业单位策划开展规模适当、群众喜爱的赛事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的健身赛事活动。

4. 各镇(办)、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镇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单项协会及有关社团组织要上下联动、主动作为,结合体育赛事活动计划,做好疫情结束后赛事活动全面展开的预案,迅速掀起全民健身热潮,以满足群众参加体育赛事活动的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体育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和各镇(办)、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单项协会及有关社团组织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防控工作责任,细化防控举措,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的恢复工作。

(二)夯实工作责任。各镇(办)、县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体育单项协会及有关社团组织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疫情防控防护知识科普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健身、分散运动、错时锻炼,杜绝扎堆聚集。

(三)强化应急处置。要建立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突发情况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完善信息报送机制。对发生的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上报主管部门,迅速按照应急处置措施作出反应。

镇巴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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