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規範》,推進農村“法律明白人”標準化規範化建設

為深入實施和規範推進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近日江西出臺《江西省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

今後,江西將採取“黨委領導、政府實施、部門共育、依靠群眾、共治共享”模式,通過遴選、培訓、管理、使用等環節,提升農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農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幹在宣傳政策法規、引導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理中的示範引領作用,推動在廣大鄉村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不斷提升鄉村治理法治水平。

確立目標打造“五員合一”型骨幹隊伍

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實踐,是創新基層農村社會治理的有益探索,也是加強基層法治社會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

此次出臺的《規範》,首次定義了法律明白人,即有法治意識,具有一定法律知識的公民,骨幹法律明白人即具有較高法治素養、積極參與法治實踐、發揮示範帶頭作用的“法律明白人”。其次,確立了培養目標,“法律明白人”即通過培養培訓,形成法治意識,樹立法治信仰。能做到心中有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自覺履行法定義務,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對於骨幹“法律明白人”的培養目標,即通過培養培訓,成為信息員、宣傳員、聯絡員、調解員、監督員等“五員合一”型法律明白人。分別為能及時收集、反映當地社情民意,發現重大矛盾糾紛、突發事件苗頭,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當好社情民意的信息員;宣傳員指自覺學習、宣傳並帶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法治精神,倡導新風正氣,當好政策法規的宣傳員;引導當地群眾理性表達利益訴求,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當好法律服務的聯絡員;積極協助並主動參與當地矛盾糾紛勸導、化解,防止矛盾激化、糾紛升級,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當好矛盾糾紛的調解員;積極推進農村社會事務依法、民主管理,實現政府治理、社會調節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動,當好社會事務的監督員。

統一模式市縣兩級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

此前,全省各地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的模式各不相同。《規範》首次明確了統一模式,即採取“黨委領導、政府實施、部門共育、依靠群眾、共治共享”模式,形成黨委領導、政府實施、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

據介紹,在責任分工方面,明確市縣兩級黨委、政府是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統籌協調推動培養工作。實施培養工程納入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定期聽取本地區實施培養工程情況彙報,抓好重大問題的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同時,把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納入高質量發展、依法治省、綜治考評體系,鄉村振興考評,完善考核評價機制,嚴格兌現獎懲。《規範》還明確,市縣兩級將實施培養工程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實施培養工程正常有序開展。

細化分類重點從7類人員中遴選

《規範》統一了工程程序,確定了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分遴選、培訓、管理、使用、考核五個環節。遴選環節主要針對骨幹“法律明白人”,為細化分類,重點從村組幹部、人民調解員、農村黨員、農村“五老”、農村致富能手、高中以上學歷村民、其他具有影響力的“法律明白人”中遴選。

在培訓方式上,主要以集中系統輔導、遠程網絡學習、現場觀摩教學、法治文化薰陶為主。內容方面,以《憲法》學習宣傳為主,圍繞農村農民常用法律法規,開展安全生產、醫療衛生、社會救助、民族宗教、土地管理、農資使用、山林糾紛、婚姻家庭、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勞動保障等相關法律法規學習培訓。同時,突出法治實踐能力培訓,包含依法參與村務管理能力、法治宣傳能力、矛盾糾紛信息上報能力、法律服務引導能力、糾紛調處能力等法治實踐能力培訓。法治實踐能力培訓作為骨幹“法律明白人”培養必訓內容。突出家風家訓培訓,以家風家訓為切入點,推進村民講道德、守規矩、重家風,推進農村基層法治與德治深度融合。

在考核上,《規範》明確加強對農村“法律明白人”的年度考核,對年度培訓學習課時不達標的,予以半年補學機會,補學不合格者,退出“法律明白人”隊伍。對有違法違紀情況的人員認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直接清退。

搭建平臺開展“五個一”達標創建活動

《規範》明確,全省各地要廣泛開展“五個一”達標創建活動,為“法律明白人”學習培訓、履職盡責、發揮作用等提供支持和保障。

如:依託學校、祠堂、戲臺等,在每個行政村建立一所法治講堂,為農村“法律明白人”培訓、學習和開展法治實踐活動等提供必要的場所;配合農家書屋工程建設,在每個行政村建立一個法治圖書室,確保法治類圖書不少於10種100冊,法治類報刊、雜誌不少於2種;以“法律明白人”為主體,在每個行政村組建一支法治志願者隊伍,經常性開展不少於一次;在每個行政村設立一個法律顧問工作室,推動法律顧問人員積極參與農村“法律明白人”隊伍的培養中,定期為農村群眾提供精準化的法律服務;各行政村在農村人口聚居、流動人口集中的位置,設置一個固定的法治宣傳欄,大力宣傳與農民生產生活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等。

另外,《規範》還明確,全省各地要將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融入到鄉村振興、社會各項事業中,融入到農民生產生活中。如與農村基層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將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作融入到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工作中,予以重點部署和推進;與農村“五好家庭”評比深度融合,把愛國守法作為“五好家庭”評比重要條件,把家庭成員中有“法律明白人”的作為農村“五好家庭”評選條件之一;基層民主法治創建工作深度融入,鼓勵農村“法律明白人”加入村民理事會,依法參與村務管理,推進農村基層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創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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