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寬限期間“脫困”,郴州一公司接到全球二千餘萬隻口罩訂單

  湖南省高院成功調解一起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

  法制週報· 新湖南客戶端記者 曾雨田 通訊員 李果

  近日,湖南高院民三庭涉外環資合議庭成功調解一起郴州市某公司與香港某公司貨物買賣合同糾紛案。郴州市某公司充分利用調解給予的債務寬限期,擺脫困境,迅速轉產疫情防護用品,並接到全球2000餘萬隻口罩訂單,為全球抗擊疫情作出了中國貢獻。

  據悉,郴州市某公司是郴州資興市爭當產業轉移“領頭雁”的招商引資進來的合資企業,擁有2000餘名員工,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但因為在與香港某公司進行貨物買賣時經營決策失誤,合作多年的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誤會和隔閡,導致郴州市某公司深陷債務糾紛,被訴至法院。香港某公司要求郴州市某公司立即足額支付相應貨款及高額違約金,一審判決其十日內立即支付香港某公司本息近千萬的鉅額債務。

  二審中,合議庭敏銳地發現郴州市某公司作為推進當地產業經濟發展的重要民營企業,有迎來轉機的潛力和實力,而法院如果機械判決,很可能是壓垮該公司的最後一根稻草,導致其喪失償債能力,最終導致雙方當事人雙輸。為此,在對二審中雙方當事人都關注的一審法院是否存在程序違法、雙方是買賣合同關係還是加工承攬關係、涉案物料是否是合法物料、雙方就物料所涉及的結算方式怎麼確定,以及涉案物料系海關監管的加工貿易貨物、是否可以自由流通和交易等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問題進行準確把握和分析的基礎上,合議庭、該案承辦法官曾志燕從為民營企業公平競爭、誠信經營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高度,從情理法相結合的角度,連續十餘天不厭其煩、耐心細緻地做雙方當事人的溝通調解工作,最終促成雙方互諒互讓,達成由郴州市某公司分期償還香港某公司580萬元債務了結本案訴訟的調解協議。雙方當事人最終化敵為友,握手言和,郴州市某公司及其2000餘名員工也迎來了擺脫危機、轉產發展的良好時機。

  今年湖南法院“審判質量、效率和公信力鞏固年”活動開展以來,湖南高院民三庭從推動湖南外向型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和保障的高度出發,找準司法服務的切入點和著力點,進一步加大對涉外、涉港澳臺案件的司法調解力度,克服涉外以及涉港澳臺案件糾紛複雜、標的較大、程序繁瑣以及由於文化差異、語言障礙等導致的調解難,力推各類矛盾糾紛和諧解決、案結事了,大幅提升了涉外商事案件的調解率,取得良好的涉外商事審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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