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人,四月新規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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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起
又有一批新規將實施
看看如何影響你我生活~


地鐵新規:車內進食、手機外放上了“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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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日前發佈《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對乘客在地鐵內一系列行為進行規範。《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中明確的7類約束性行為分別是:在車站或者列車內塗寫、刻畫,或者私自張貼、懸掛物品;攜帶動物(導盲犬、軍警犬除外)進站乘車,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進站乘車;

推銷產品或從事營銷活動,乞討、賣藝及歌舞表演,大聲喧譁、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騎行平衡車、電動車(不包括殘疾人助力車)、自行車,使用滑板、溜冰鞋;

在列車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隨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躺臥或踩踏座席;在車站和列車內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ETC客戶可開具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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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印發《關於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其中提到自4月1日起辦理ETC卡客戶可開具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發票,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仍按原有方式交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對象為辦理ETC卡的客戶,ETC卡的具體辦理流程和相關要求請諮詢各省(區、市)ETC客戶服務機構。未辦理ETC卡的客戶,仍按原有方式交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


蘇州公廁新規:特別引入“協議公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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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蘇州市發佈了新修訂的《蘇州市公廁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此次蘇州即將實施的《辦法》中,公共廁所被分為“市政公廁”“社會公廁”“旅遊廁所”“協議公廁”四類進行管理。


其中,“協議公廁”是特別引入的概念。這類公廁的補充,進一步緩解了部分區域公廁數量不足等問題。


“協議公廁”是指有關單位和環衛管理部門達成協議,將內部符合條件的廁所對外開放,供社會公眾使用的廁所。


目前蘇州建立的“廁所開放聯盟”單位開放的廁所就歸為此類。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市“開放聯盟”成員單位已超過690家,包括機關、企事業單位、商戶、酒店、賓館等。


此次將“協議公廁”寫入《辦法》中,將推動“廁所開放聯盟”進一步壯大。


無錫物業收費新規:車位不得只售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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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無錫市發展改革委、無錫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發佈了新修訂的《無錫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分六部分46條,對物業服務收費管理相關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該《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辦法》中對物業服務收費管理作了明確規定;無故欠繳物業費,物業可依法追繳;車位和車庫不得只售不租;


電梯起始層住戶免收電梯運行維護費;空置房前期物業費打折優惠對象明確。


揚州電動車新規:電動車時速不超過1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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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揚州市出臺《揚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將於2020年4月1日施行。


《條例》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領取號牌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不得違法安裝搭載人員的設備或動力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電動自行車原有的限速裝置;


以及規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產品強制性認證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醉酒駕駛電動車且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中宏網江蘇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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