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縣以“123”調解工作機制著力鞏固綜合治理“第一道防線”

尖扎縣堅持把人民調解工作作為綜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線”,認真踐行“楓橋經驗”,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實效,探索形成“123”調解工作機制,使人民調解工作成為新形勢下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重要途徑和有效方式。目前,全縣共有基層人民調解組織142個,配備調解員676人。2019年,鄉鎮村(社區)調委會受理矛盾糾紛586件,調處成功574件,調解成功率達98%以上。

“一紙約”民事民管,著力從源頭降低矛盾發生率。堅持以創建藏區社會治理示範區為契機,以“一核三治”項目化黨建為抓手,狠抓群眾自治,大力倡導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充分發揮群眾的主觀能動性,引導群眾結合實際、因地制宜、一村一法,建立完善符合村情、符合實際,管得住、能約束的村規民約,並將崇法、守法、用法納入條約範圍,教育引導群眾依法維權、合理表達利益訴求,反對出兵、“賠命價”“賠血價”等違法行為,從根本上減少矛盾糾紛發生。

“兩張網”固本強基,著力健全人民調解工作網絡。積極整合資源,探索建立職責明確、渠道暢通、服務有效的矛盾糾紛排查網和調解網,進一步健全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基礎,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早發現、早處置。充分發揮村“兩委”成員、村警和公益性崗位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將全縣94個村(社區)一線幹部群眾納入矛盾糾紛排查網,常態化堅持平安巡防,有效確保風險隱患及時精準發現。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制度,強化網格責任捆綁,將600餘名網格員納入矛盾糾紛調解網,開展調解知識培訓,指導網格員對村內小矛盾、小糾紛開展化解工作。

“三種模式”聚焦痛點,著力確保矛盾糾紛不上交。人民調解中心模式,由法院和司法局牽頭,協調行政部門、社會組織、人民團體等各方面力量,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專門負責受理、協調和參與跨鄉鎮、跨部門、跨行業的重點矛盾糾紛以及鄉鎮、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組織難以調解的重點、難點矛盾糾紛。“兩法+特邀”模式,選任“雙語”調解員、律師和書記員,以訴前調解為主導,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對事實清楚、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糾紛案件,把調解作為解決糾紛的首要選擇,最大限度追求“案結事了”目標。針對小額債務、贍養、撫養等簡單民事案件,實行隨收隨調,快速調處糾紛,有效提升調解效率、節約訴訟時間及訴訟成本。“網上辦理+線下接訪”模式,對群眾在新華網、人民網等網絡平臺反映的糾紛問題,網信、督查部門專門負責排查,協調相關單位按程序辦理,並將辦理結果通過網絡平臺、電話等方式及時回覆。同時,注重線下接訪,縣級領導幹部定期坐班接訪,開通接訪電話,隨時受理群眾來信來訪,及時答疑解惑,消除矛盾糾紛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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