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以“123”调解工作机制着力巩固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

尖扎县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认真践行“枫桥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探索形成“123”调解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工作成为新形势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目前,全县共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142个,配备调解员676人。2019年,乡镇村(社区)调委会受理矛盾纠纷586件,调处成功574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一纸约”民事民管,着力从源头降低矛盾发生率。坚持以创建藏区社会治理示范区为契机,以“一核三治”项目化党建为抓手,狠抓群众自治,大力倡导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引导群众结合实际、因地制宜、一村一法,建立完善符合村情、符合实际,管得住、能约束的村规民约,并将崇法、守法、用法纳入条约范围,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反对出兵、“赔命价”“赔血价”等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两张网”固本强基,着力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网络。积极整合资源,探索建立职责明确、渠道畅通、服务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网和调解网,进一步健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切实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处置。充分发挥村“两委”成员、村警和公益性岗位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全县94个村(社区)一线干部群众纳入矛盾纠纷排查网,常态化坚持平安巡防,有效确保风险隐患及时精准发现。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网格责任捆绑,将600余名网格员纳入矛盾纠纷调解网,开展调解知识培训,指导网格员对村内小矛盾、小纠纷开展化解工作。

“三种模式”聚焦痛点,着力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人民调解中心模式,由法院和司法局牵头,协调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专门负责受理、协调和参与跨乡镇、跨部门、跨行业的重点矛盾纠纷以及乡镇、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难以调解的重点、难点矛盾纠纷。“两法+特邀”模式,选任“双语”调解员、律师和书记员,以诉前调解为主导,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纠纷案件,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要选择,最大限度追求“案结事了”目标。针对小额债务、赡养、抚养等简单民事案件,实行随收随调,快速调处纠纷,有效提升调解效率、节约诉讼时间及诉讼成本。“网上办理+线下接访”模式,对群众在新华网、人民网等网络平台反映的纠纷问题,网信、督查部门专门负责排查,协调相关单位按程序办理,并将办理结果通过网络平台、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复。同时,注重线下接访,县级领导干部定期坐班接访,开通接访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答疑解惑,消除矛盾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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