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沁陽:醉酒駕車坐牢又罰款 微信支付受阻速履行

2020年3月29日上午,只見一名男子懷揣5000元現金站在河南省沁陽市人民法院的大門口,焦急地等待著法官的接待,當其看到走出法院大門的執行法官趙利後,一手遞錢,一邊說:“用慣微信和支付寶消費了,這兩個帳戶被法院凍結真是不方便呀!這不,在我接到法院通知三天就趕著來繳納罰款了。”

2018年12月23日,沁陽法院對王某犯危險駕駛罪依法公開審理後認為,王某在無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飲酒後駕駛二輪摩托車在道路上行駛,經鑑定其血樣中酒精含量結果為130.16mg/100ml,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遂判處王某拘役一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王某出獄後,其一直未主動繳納罰金,沁陽法院於2020年3月18日轉入執行程序。在執行過程中,因受疫情影響,沁陽法院於2020年3月20日將執行通知以特快專遞的方式送達被執行人王某,同時對王某的財付通支付帳戶予以凍結,限制了其微信和支付寶的帳戶使用,這才出現了文中開頭的一幕。( 原玉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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