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中被證明對家庭做出更大貢獻的一方是否可以多分財產?有何法律依據?

脫韁的老鷹


合情但不合法,這個沒有法律依據。哪怕婚姻中的一方,沒有貢獻過一分錢,你一直養著,對方作為配偶,也會跟你財產平分。雖然在情理上,這有點不公平,但這就是婚姻的法律規定。所以,自古以來講究門當戶對是正確的,婚姻最要不得的就是“扶貧”。談物質,對感情來說,似乎傷感情。但現實是,不談物質的婚姻才最傷感情。女人要彩禮也沒有錯,但她要值那個價值。同理,女人也不會無緣無故嫁給男人,不圖錢,還圖人呢,說什麼都不圖,那是騙鬼呢。所以,你即便證明對方沒有對家庭貢獻一分錢,甚至還在一直拖累你,你都不可能多分財產,這就是結婚的風險。比較而言,現在結婚是人生最大的風險,這個風險不僅是財產,而是人生。所以,一定要找跟自己最匹配的人,不高攀,也不低就,合適才好。如果遇到光腳不怕穿鞋的,你就死定了。一個沒有任何成本的人,可以肆意作死。


風言逸語


並沒有這樣的規定。

婚姻法只規定了照顧婦女和子女權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即將審議的《民法典(草案)》也只是增加了照顧無過錯方的規定,並沒有規定照顧對家庭貢獻更大一方的原則。

事實上,對家庭的貢獻是無法量化衡量的。一個年薪100萬,回家只管吃飯睡覺的丈夫,和一個在家天天洗衣做飯、照顧孩子父母的家庭主婦,誰貢獻更大?

所以,法律也不可能這麼規定。

我是家子,歡迎關注我,每天學點法律小常識。


家子說法


我回答一下。1.一般來說,夫妻在家庭中的作用是一樣的,軍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2.也就是說,婚後家庭所獲得的財產一般來說按照法定分割是一人一半的。即使你賺1億元,你老婆只是家庭主婦,理論上她都可以至少分走一半。3.相信你看到了至少兩字,如果女方無過錯,我們國家的法律甚至可以考慮照顧婦女兒童利益,可以給女方多分。4.上述規則是在法院判決中的,但現實生活中,有大量離婚是雙方談妥了離婚財產分割,有的男方會多分,有的女方會多分,這個看男女方自己協商了,商量一致後,法院一般不會干涉。5.如果離婚時發現一方有隱匿、轉移家庭財產的行為,那麼該方會少分或者不分。6.如果離婚後發現有財產沒有分割,也可以主張進行分割。


徐洪律師


你好!法律沒有對家庭財產做出貢獻大的一方多分財產的具體條文規定。但審判實踐中,法院會根據每家的具體情況不同,酌定在財產分割方面考慮對家庭做出貢獻大的一方適當多分財產,這是法律賦予法院的自由裁量權的體現。


微姐道來


告訴我你所謂的對家庭貢獻更大具體指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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