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開展共享單車無序停放專項集中整治,全面規範共享單車停放秩序

為進一步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秩序,提升城市品質,更好的營造整潔有序、方便快捷、安全暢通、高效文明的出行環境,切實有效解決城市交通出行“最後一公里”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雲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決定開展城區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內容:
全面規範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共享單車)停放秩序,集中整治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管理不規範、服務維護不到位的問題,依法查處共享單車企業侵佔城市道路,私自設置停放區域的行為。對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拒不履行運維和市容管理義務,亂停亂放、扎堆停放、超區域停放以及廢破汙損車輛無序、堆積擺放等行為,按照城市管理有關條例進行行政處罰。
二、整治區域:
大理市建成區範圍內
三、整治時間:
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4月30日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阻擾、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大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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