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成都小區恢復常態管理,可以有條件摘口罩了


快訊︱成都小區恢復常態管理,可以有條件摘口罩了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3月26日發佈通告,明確成都全面恢復城鎮居住小區、農民集中居住區、農村散居院落等居住區域常態化管理,並採取出示健康碼的方式對下列4類人員進行排查登記:


1、抵蓉之日前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  

2、持有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顯示為“中風險”“高風險”的防疫信息碼的湖北入(返)蓉人員。  

3、未持有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信息碼的武漢市、湖北省(除武漢市以外的)高風險和中風險縣(市、區)的入(返)蓉人員。  

4、納入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的共同居住者。


要求上述人員如實進行健康申報、自覺接受排查登記、嚴格執行隔離醫學觀察。


通告明確了公眾在居家、戶外,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情況下可不戴口罩。但在人員密集的室內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且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不足1米)的、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與居家隔離或出院康復人員共同生活的、有發熱、咳嗽或打噴嚏等感冒症狀的人員,須戴口罩。 


通告還明確了商超、餐飲、旅遊、住宿、文體娛樂、會展等服務業恢復正常營業,並對醫療衛生、機場等人員密集的室內公共場所的防控、學校和培訓機構等復學複訓做出了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養老機構、福利院等特殊場所將繼續實施封閉式管理,各實體藥店、網上藥店對購買退燒藥的人員也將繼續實施實名登記。

快訊︱成都小區恢復常態管理,可以有條件摘口罩了

通告全文如下: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8號)


為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全面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根據國家、省相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全面恢復城鎮居住小區、農民集中居住區、農村散居院落等居住區域常態化管理,採取出示健康碼方式繼續做好本通告第七條所涉人員的排查登記。  

  二、全面恢復商超、餐飲、旅遊、住宿、文體娛樂、會展等服務業正常經營活動,同時要加強通風換氣、清潔消毒,合理控制場所內人員數量,落實對員工的健康監測和內部管理措施。  

  三、醫療衛生機構、機場、火車站、長途汽車客運站以及人員密集的室內公共場所保留體溫檢測。  

  四、各級各類院校及校外培訓機構、托幼機構、宗教活動場所、日間照料中心,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要求復學複訓、有序開放,相關辦法另行制定。  

  五、監管場所、救助站、養老機構、福利院、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老年公寓等特殊場所繼續實施封閉式管理。  

  六、各實體藥店、網上藥店對購買退燒藥的人員繼續實施實名登記。  

  七、下列人員要如實進行健康申報、自覺接受排查登記、嚴格執行隔離醫學觀察:  

  (一)抵蓉之日前14日內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員。  

  (二)持有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顯示為“中風險”“高風險”的防疫信息碼的湖北入(返)蓉人員。  

  (三)未持有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防疫信息碼的武漢市、湖北省(除武漢市以外的)高風險和中風險縣(市、區)的入(返)蓉人員。  

  (四)納入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人員的共同居住者。 

  八、公眾在居家、戶外,無人員聚集、通風良好情況下可不戴口罩。在人員密集的室內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且與其他人近距離接觸(不足1米)的、進入醫療衛生機構的、與居家隔離或出院康復人員共同生活的、有發熱、咳嗽或打噴嚏等感冒症狀的人員,須戴口罩。要注重個人衛生,勤洗手、勤鍛鍊。 

  九、所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各類組織和市民應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對故意隱瞞、虛假申報、拒不配合防控管理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此前我市下發的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與上述規定不符的,以本通告為準。

成都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3月26日


校對︱阿凡

圖︱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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