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地位低,月收入三、四千元,事業編出路在哪裡?

2005年4月27日由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黨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2018年12月29日進行了修訂,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社會地位低,月收入三、四千元,事業編出路在哪裡?

2005年機構改革開展以來,原國家公職人員隊伍劃分為行政和事業兩種身份,打破了“鐵飯碗”。

改革初期,公務員和事業編崗位混編,待遇差距不是很明顯。隨著機構改革的逐步深入,行政機構改革基本結束,公務員和事業編的差距越來越明顯。

行政編制的領導崗位多,公務員的晉升空間優於事業編。公務員享受職級並行和車補,每次工資套改又參考前期工資基數,公務員與事業編的工資收入差距越來越大。

事業編分為事業單位管理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技能崗。專業技術崗和工勤技能崗通過專業技術職稱的提高可以改善工資福利待遇,差距不是很明顯,部分行業甚至還高於公務員收入。

最為尷尬的屬於事業單位管理崗,收入低,現狀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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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事業編管理崗的出路到底在哪裡?

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年齡上不能超過55週歲,但是是原則上,如果有特殊情況是可以提高年齡的,調任縣市領導班子原則上不超過50週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原則上不超過45週歲,調任科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週歲 。

受制於公務員崗位的數量限制,從事業編到公務員的身份轉換,是每個事業管理崗人員的最大夢想,事業編管理崗位到公務員崗位的轉換必須滿足年齡和職級等條件。

35歲以下事業編通過調任和參加公務員招考轉變身份

35歲以下的事業編優勢最大,不僅可以通過職務晉升調任轉換身份,還可以通過參加公務員招考,放棄原有事業編身份,重新就業改變身份。

35歲以上事業編人員想轉公務員必須通過調任的方式

35歲以上,40歲以下的鄉鎮基層事業編人員可以通過提拔為副科級,在副科級崗位上通過鄉鎮黨政換屆,選舉成為鄉鎮黨政副職改變身份,轉換身份的可能性也大。

35歲以上,40歲以下縣區以上事業編人員要通過晉升副科級後,只能根據工作特殊需要轉換身份,但是受制於行政崗位職數限制,難度很大。

40歲以上的事業編人員轉崗的可能性

40歲以上事業編管理崗人員大多都在公務員法出臺前參加工作,達不到職級要求的已經沒有轉崗的可能。達到職級要求,想轉崗的也不能以個人意志為轉移,很難很難。

40歲以上的事業管理崗人員放棄事業編身份另謀出路,已經沒有年齡和技能優勢。當年的同齡人,現在的待遇落差巨大,部分崗位月工資收入相差過半。雖然與個人努力和發展有關,但是現狀更多的是機緣巧合和無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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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轉崗可能的事業編怎麼辦

沒有轉崗可能的事業編人員,除了等待事業單位改革利好政策的出臺,還有其他自救途徑嗎?

按照事業單位管理規定,事業編在崗人員不能經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第六項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通過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考核合格進入事業單位的人員均屬於國家在編的公職人員。根據有關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經商。

年齡越大,轉換公務員身份的可能性越小,上有老下有小,微薄的工資收入讓這部分人員生活壓力越來越大,越來越難。

為了改善生活現狀,沒有轉崗可能的事業編人員最好的出路是在規定之外尋找“法外之地”,打政策的擦邊球,合理開闢第二職業,增加收入,改善經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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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筆者認為必須注意以下三方面:

1.不從事與單位性質或者服務對象有關的行業,避免出現不正當競爭的行為。

切忌遠離自己從事的職業,不與所在行業厲害關係人發生經濟往來,造成不正當競爭行為。與厲害關係人發生經濟來往,最大的風險是被別有用心的人拖下水,喪失自我,走上不歸路。

2.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條件下,從事力所能及、有競爭優勢的事業。

事業單位上班族的收入很低,一點微薄的存款都是省吃儉用而來,在投資第二產業中,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盲目投資,造成生活狀況雪上加霜。可利用自身的寫作等優勢,在互聯網閱讀或網購平臺從事寫作或網絡帶貨等,減少投入,減低投資風險。

3.不能忘記主業,在做好8小時內的工作外謀求第二職業。

雖然事業編工資收入低,但是相對穩定,要時刻提醒自己,事業編工作才是自己安身立命的第一職業,不能因從事第二職業而延誤第一職業,造成被動。在8小時之外的閒暇時間從事力所能及的創收職業,相信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組織部門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社會地位低,月收入三、四千元,事業編出路在哪裡?

寫在最後,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將在年底結束,期待國家出臺事業單位改革利好政策,形成合理的工資福利分配體系,減少事業編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差距,每位事業編人員都能安心工作,踐行"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的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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