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第二次風險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暫停上市,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可能被暫停上市的原因

由於公司2017年、2018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負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3.2.1條第一款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19年4月30日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1.1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若公司出現2019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繼續為負值的情形,公司股票將可能被暫停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及暫停上市決定

若公司2019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繼續為負值,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將於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報告之日起停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停牌起始日後15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三、其他事項

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測算,預計2019年年度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將實現扭虧為盈,預計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約0.75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約-5.9億元。以上預告數據僅為初步測算數據,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後的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為準,詳見公司於2020年1月15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業績預盈公告》和《關於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公司所有公開披露的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華電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4月2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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