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自願同居是否違法?

用戶3053831755601


凡屬於沒有登記結婚在一起都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護,合情不合理,過去國家認定有一個事實婚姻,現在可能沒有了,熱戀中的男女很容易越過底線,你情我願在一起同居,但國家還是不提倡這種行為,遠在他鄉的年青人,由其是大學期間,也是青春開放時期,學習的壓力,讓他們的生活變得苦色無味,都想尋找一個減壓方式,那就是談戀愛這是最好的方法減輕學習的壓力,男女搭配幹活不累,比此都心情愉快,學習有勁頭。


用戶劉品峰


法律保護正當的個人財產、個人人身自由和公共社會秩序,男女自願同居而不觸犯上述受法律保護的內容,只能說他們的性生活不正當而不能說是違法。對於老年人來說性生活居於次要地位,只要他們不發生財產糾葛,只能說他們是生活互助而不能認為是違法。

在一般情況上講,我的上述論點應該成立。在特殊情況下講就不成立了。什麼是特殊情況呢?當男女自願同居是有權力和財產背景下的“自願同居”。比如官員和老闆大款包養二奶和明星的“自願同居”時,“自願同居”是手段,官員出賣權力、大款收買女色,都是以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就是犯法。官員包二奶破壞了一夫一妻的婚姻法,二奶以色取得了不正當的公共利益;老闆和大款錢色交易破壞了以勞動致富的社會道德和制度。法律追究的是同居背後造成的社會危害,而不是追究“自願同居”的現象。

從倫理道德上講,“自願同居”是個人的隱私,完全屬於個人支配自己身體的行為自由範疇。在不傷害別人財產、不戕害對方身體,不影響第三方的正常生活,不對社會造成負面作用的情況下,別人無權干涉。當今時代誰也不能拿封建時代的“男女授受不親”來進行道德綁架了。在封建時代個人對他人有依附關係隸屬關係,兒女是父母的財產、子民是官員和皇帝的財產。自己屬於別人的財產當然不能自己自由支配,所以必須服從“三從四德”、宗法制度的約束。所以,長輩、宗族、官員都可以干涉和過問“男女自願同居”的問題。當今時代每個人都是國家的合法公民。公民只要不違反法律,在道義上不違背公民的權利、職責和義務。別人無權干涉個人的生活隱私。這一點必須進行法律普及。避免以打擊黃堵毒為由,肆意踐踏個人的生活自由。


淡淡一掬水


男女只要是自願同居,應該是不違法。因為法律規定,只要是違背了婦女的意志才追究其強姦罪的刑事責任。言外之意,那當然只要是自願就不違法。儘管如此,但也嚴重地違反社會的公德,違背了社會的公序良俗。更為重要的是影響家庭和睦,導致離婚率居高不下,由此引發民事、刑事案件增多,應該受到社會的不齒、道德的譴責。從這個角度看,男女雖然自願同居不違法,但也作為社會的公序良俗所不允許的,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家庭和睦。


燕南飛QZD


未來的婚姻趨勢肯定是這樣子的!這是不由人們的意志為轉移的。隨著婦女地位的提高,工作、經濟、生活的獨立,女人不再完全依靠男人。男女雙方感覺合適就住在一起,不合適就分開,誰也不虧欠誰的。經濟越發大,這種情況越明顯,人們的婚姻觀念也會發生大的改變。縱觀歷史,外國的先不說,我們國家的婚姻觀念也發生了很大的改變。比如,未婚同居基本上被社會所接受,儘管它不合法,但也不違法!


如雪霏霏


這個問題太籠統,沒法直接回答。這得看你是哪個層次的同居。無性行為的同居不違法。有性行為的同居分以下幾類:1,男女都滿14週歲,不違法,做好避孕措施可避免懷孕煩惱。2,男方滿14,女方不滿14週歲,不管女方是否自願發生性行為,只要發生,男方都是強姦罪。3,男方不滿14週歲,女方滿14週歲,發生性關係屬於猥褻罪。4,男女都不滿14週歲,都無刑事責任能力,倆小屁孩同居個毛線,回家找媽媽吃奶去吧。


看新聞的老爺子


人家都“自願”了,違得哪家的法,莫非沒人和你同居就昇華“道德綁架”嗎?先反省一下自己,是太老、太醜、沒情商、沒智商,還是有病?法律有“非法同居”一詞,有“非法”,自然有“合法”自己查去,我在想,是否題主的什麼至親與他人同居,如已婚有證與他人同居,則是例外,不會是你媳婦(或)老公和他人自願同居吧?[呲牙][呲牙][呲牙]


李寶41873350


在低級文明的古代,

性是一種交換形式

兩性同居可以讓女性

受孕哺乳期依然得到

男性食物和安全的提供

前提是女性要以交配和繁衍為交換物

經濟文化高速發展的今天

獨生子女的自立性生活能力較弱

兩地分居現象的普遍存在

在城市中,同居成為一種普遍現象

不管你怎麼評價

同居,就在我們身邊發生

成年人同居,是男女以滿足性需求為基礎

以集體面對城市生活壓力

存在的一種自願組合的社會形式

同居,有緩解兩性荷爾蒙過剩

引起的惡性犯罪事件的社會功能

同居,有制約青年男女衝動性犯罪的發生

同居,有效提高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

同居,是對未來結婚的深度瞭解

同居,是結婚前兩性生活的磨合和考核

同居,社會已經接受和默認了它的存在

只要你是年滿18歲一上

只要你是以相愛為基礎的兩性關係

只要你不違反人倫

只要你不危害第三方和其他人

同居,是符合人性的

夠不成違法,最多隻是道德上的褒貶。




聖賢民強


這個問題,有點意思!自願同居,有的違,有的不違。一天與幾人幾十人的,違。有家的有合法營業執照的,違。收錢營利的,違。為混一口飯吃活命的,不違。向國家交納所得稅的,不違。準備辦營業執照的,情節輕微的,不違。辦了營業執照的,不違。


柔貝佳xi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首先要看男女雙方是否已經結婚,有沒有配偶。如果男女雙方各自已經結婚,而且配偶健在,又公然在一起同居,就涉嫌重婚罪了。在道德上也是要批判的,是別人所不恥的,違背了社會公德。如果男女雙方未婚或者是雙方已經離婚,喪偶,是可以同居的,法律上也沒有禁止。這裡要注意的是,必須是:《男、女》同時。有任何一方婚姻存在其間同他或她同居,都是違法的。


倔老頭4505


男女自願同居,也不容易的,感情深才能同居,是二相願意的。一個人強行,威逼同居,應該違法。但是跟據法律,必須男女辦理好結婚證,受到法律認可,確立夫妻關係,男女自願同居,合法,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關愛相互依靠,生育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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