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減!緩!降!廣西出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近日,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聯合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桂人社發〔2020〕12號)(以下稱《通知》),就階段性減免廣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有關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此次免徵主要是廣西境內中小微企業和以用人單位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5個月

免!減!緩!降!廣西出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通知》明確,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這3個月內,區內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及其它類型單位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

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仍需繼續繳納,不予以減免。階段性減免、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期間,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可正常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為提高效率,減化程序,此次減免社會保險費無需參保單位申請統一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國家對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類型的有關標準,比對現行參保數據庫確認即可,仍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原有程序辦理。

免!減!緩!降!廣西出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通知》明確,對因受疫情影響連續3個月虧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符合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核准表》和財務報表,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定即可。

免!減!緩!降!廣西出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具體辦法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

免!減!緩!降!廣西出臺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


關於廣西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十問十答來了

問題一: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三項社會保險是指哪三險?哪些單位或人員可以享受該政策?

答:三項社會保險具體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免徵中小微企業和以用人單位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減半徵收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及其它類型單位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

問題二: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具體減徵對象包括哪些?減徵期限如何確定?

答:自2020年2 月起,對企業及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含生育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具體減徵期限由各統籌地區根據醫保統籌基金結餘情況確定。

問題三:減免三項社會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單位或人員,是否包括機關事業單位?

答:不包括。

問題四:階段性減免企業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是否包括職工個人繳費部分?

答:不包括,職工個人繳費部分不得減免。

問題五:對已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的統籌地區如何執行減徵措施?

答:對已經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等援企政策的統籌地區,各市在制定此次減徵政策時要按降費前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費率執行減徵措施。

問題六:參保單位補繳欠費,是否屬於此次職工醫療保險費減徵政策範圍?

答:各市制定的減徵政策執行月份要連續連貫,並嚴格界定為費款所屬期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參保單位補繳減徵政策實施前的欠費,預繳減徵政策終止後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均不屬於此次減徵政策範圍。

問題七:疫情期間,針對自治區本級參保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什麼優惠政策?

答:從 2020 年 2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自治區本級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按 8%減半徵收。

問題八:2019年發佈的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是否會繼續實施?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具體辦法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於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

問題九:企業是否可以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如何申請?

答:因受疫情影響,申請緩繳前連續3個月虧損的企業(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時間自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同意緩繳之月起,連續不中斷計算。

符合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核准表》和財務報表,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

問題十:企業是否可以申請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如何申請?

答: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申請緩繳前連續 3 個月虧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緩繳執行期為 2020 年年內,緩繳期限不超過 6 個月。緩繳時間自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同意緩繳之月起,連續不中斷計算。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符合申請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企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向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申請審核表》和財務報表,經參保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准後,向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告知性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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