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藍黛動力傳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子公司提起訴訟及公司涉及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慶藍黛動力傳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藍黛傳動”)子公司重慶藍黛變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黛變速器”或“原告”)因與重慶理想智造汽車有限公司、重慶力帆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存在定作合同糾紛或票據付款糾紛,藍黛變速器分別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子公司於近日陸續收到上述法院分別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案號:(2020)渝0109民初1618號、(2020)渝01民初169號、(2020)渝01民初170號、(2020)渝01民初171號)。另公司於近日收到重慶市璧山區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案號:(2020)渝0120民初1727號)及《民事起訴狀》等相關訴訟文件。

現將本次公司子公司提起訴訟及公司涉及訴訟的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訴訟的基本情況

(一)案件一訴訟情況

1、案件當事人

原告:重慶藍黛變速器有限公司

被告:重慶理想智造汽車有限公司

2、訴訟請求

(1)判決解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定作合同;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133,550.53元及資金佔用損失(資金佔用損失以133,550.53元為本金,從2019年01月01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50%的標準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庫存未使用產品及備件損失65,061.31元;

(4)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3、訴訟的事實和理由

2017年,原告與被告簽訂《服務價格協議(售後服務件)》,約定由被告向原告定製變速器殼體、端蓋密封墊等汽車零部件和材料,被告按照月度發貨數量按貳個月滾動付款結算。

自2017年起,因被告經營原因,不斷出現逾期付款,進而根本違約,導致雙方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截止2018年12月21日,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33,550.53元,庫存未使用產品及備件金額65,061.31元。因被告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必將導致原告為被告準備的庫存未使用專供產品及備件全部損失。

(二)案件二訴訟情況

被告:重慶力帆汽車發動機有限公司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4,986,698.89元及資金佔用損失(資金佔用損失從2019年07月01日起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50%的標準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庫存未使用產品及備件損失1,351,980.69元;

2014年10月15日,藍黛傳動與被告簽訂《汽車零部件和材料採購通則》,約定由被告向藍黛傳動定製變速器總成等汽車零部件,以當月庫房實際耗用量和現行採購價格掛賬。2015年底,藍黛傳動、原告與被告三方共同協商確定,由原告繼續向被告供應變速器總成等汽車零部件,由原告與被告簽訂價格協議,按照藍黛傳動與被告簽訂的《汽車零部件和材料採購通則》繼續履行合同。

自2017年起,因被告經營原因,不斷出現逾期付款,進而根本違約,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截止2019年06月30日,被告拖欠原告貨款5,831,311.52元。截止2019年11月27日,被告仍拖欠原告貨款4,986,698.89元,庫存未使用產品及備件金額1,351,980.69元。因被告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必將導致原告為被告準備的庫存未使用專供產品及備件全部損失。

(三)案件三訴訟情況

被告:重慶力帆財務有限公司

2、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未兌付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金額5,630,000.00元及資金佔用損失(其中,1,126,000.00元從2019年06月01日起計算,1,689,000.00元從2019年09月01日起計算,2,815,000.00元從2019年11月01日起計算,均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50%的標準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3、訴訟的事實和理由

2018年10月31日至2018年12月04日期間,原告先後收到以被告為承兌人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四張,金額共計5,630,000.00元。因被告原因超期未兌付,被告與原告於2019年05月21日簽訂《兌付協議》,約定被告於2019年05月31日前支付原告1,126,000.00元,於2019年08月31日前支付原告1,689,000.00元,於2019年10月31日前支付原告2,815,000.00元。截至目前,被告仍然未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項。

(四)案件四訴訟情況

被告: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貨款2,202,042.50元及資金佔用損失(其中,1,350,082.29元的資金佔用損失從2019年01月01日起,餘款851,960.21元從2019年11月01日起,均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50%的標準計算至付清之日止);

(3)判令被告向原告賠償庫存未使用產品及備件損失997,355.11元;

2016年起,原告與被告簽訂《變速器售後零部件價格協議》,約定由被告向原告定製變速器殼體、輸入軸等汽車零部件和材料,以當月庫房實際耗用量和現行採購價格掛賬。

自2017年起,因被告經營原因,不斷出現逾期付款,進而根本違約,導致雙方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截止2018年12月31日,被告拖欠原告貨款1,350,082.29元。截止2019年10月29日,被告拖欠原告貨款增至2,202,042.50元,庫存未使用產品及備件金額997,355.11元。因被告根本違約,致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必將導致原告為被告準備的庫存未使用專供產品及備件全部損失。

(五)案件五訴訟情況

1、案件當事人

原告:重慶德順輝佳汽車部件製造有限公司

被告:重慶藍黛動力傳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2、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加工費892,564.43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資金佔用利息,利息以892,564.43元為基數,從2019年04月30日起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類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至2019年08月19日;自2019年08月20日起按照同期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至款項付清之日止,暫計算至2020年03月20日,資金佔用利息暫計33,683.90元。

(3)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3、訴訟的事實和理由

2016年10月,原告與被告建立戰略合作關係,由被告向原告提供各類同步器等組件毛坯、原材料進行加工,並由被告派駐技術人員在原告工廠內進行指導及監督,原告加工完成後再將產品交付給被告。2016年至2017年期間,被告將齒輪、軸和同步器等組件產品的毛坯及原料運送至原告的工廠,再由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進行開發及加工,加工完成後,原告即將各類編碼的齒輪、輸出軸、中間軸等組件產品交付給被告,雙方之間成立委託加工合同關係。截至2019年04月30日,被告已累計欠付原告加工費892,564.43元。

二、判決情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無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若公司後期取得相關新增訴訟文件,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

針對上述公司子公司向相關客戶提起訴訟事項,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基於謹慎性原則,於2019年度對公司合併報表中上述客戶所對應的各類存貨、應收賬款、固定資產等相關資產進行全面清查,按資產類別進行了測試,對可能發生資產減值損失的資產計提減值準備,因此上述訴訟事項對公司2019年度的淨利潤將產生影響(具體影響金額以審計機構審計結果為準)。因上述訴訟事項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準確估計上述訴訟事項將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具體影響金額。後續公司將根據法院判決執行情況,並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等相關規定的要求,對涉及相關項目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公司將積極跟進本次案件進展情況,並根據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書及民事起訴狀;

2、傳票及民事起訴狀。

特此公告。

重慶藍黛動力傳動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0年04月01日

本文源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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