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個人賬戶餘額清零”?原來真相是這樣的……

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當中有一條規定: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於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

“醫保個人賬戶餘額清零”?原來真相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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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在網上傳來傳去最後竟然變成了 “2020年底, 全國將統一取消醫保個人賬戶, 餘額全部清零!”這是謠言

您看到這個大標題,是不是以為自己的醫保賬戶要清零了 這還了得?

別擔心!其實事實是這樣的↓ ↓ ↓

“醫保個人賬戶餘額清零”?原來真相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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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問題,一次讀懂醫保賬戶清零,居民醫保賬戶取消後,裡面的餘額會清零嗎?

不會,就是多年不用醫保卡,資金也不會。

醫保卡里的錢是不是應該趕緊取出來呢?

不行,也不用。

醫保待遇會下降嗎?不會,還要升!

為什麼取消?

居民醫保個人賬戶沒有互助共濟功能,僅限個人和家庭使用,削弱基金整體保障能力;

額度很小,保障不足難以起到門診保障的作用;

易誘發濫用;

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

《通知》指明,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於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於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大病保險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

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省級財政要加大對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力度,完善省級及以下財政分擔辦法。地方各級財政要按規定足額安排財政補助資金,按規定及時撥付到位。

各級醫療保障部門要有序推進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徵管職責劃轉前後的工作銜接,確保年度籌資量化指標落實到位。

國家這次還明確說了,取消個人賬戶後,門診小病醫療費用納入支付範圍,報銷比例在50%左右。

一些慢性病、特殊疾病,比如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島素治療等門診醫療費用,也報銷。

個人醫保賬戶誤讀,你也上當過:個人醫保賬戶明年底就沒有了?醫保卡里的餘額會清零?取消後享受的醫保待遇會下降?…這些謠言你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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