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清零”?原来真相是这样的……

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当中有一条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清零”?原来真相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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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新闻在网上传来传去最后竟然变成了 “2020年底, 全国将统一取消医保个人账户, 余额全部清零!”这是谣言

您看到这个大标题,是不是以为自己的医保账户要清零了 这还了得?

别担心!其实事实是这样的↓ ↓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清零”?原来真相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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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问题,一次读懂医保账户清零,居民医保账户取消后,里面的余额会清零吗?

不会,就是多年不用医保卡,资金也不会。

医保卡里的钱是不是应该赶紧取出来呢?

不行,也不用。

医保待遇会下降吗?不会,还要升!

为什么取消?

居民医保个人账户没有互助共济功能,仅限个人和家庭使用,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

额度很小,保障不足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

易诱发滥用;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通知》指明,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省级财政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力度,完善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办法。地方各级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前后的工作衔接,确保年度筹资量化指标落实到位。

国家这次还明确说了,取消个人账户后,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报销比例在50%左右。

一些慢性病、特殊疾病,比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门诊医疗费用,也报销。

个人医保账户误读,你也上当过:个人医保账户明年底就没有了?医保卡里的余额会清零?取消后享受的医保待遇会下降?…这些谣言你信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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