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森林高火險期,這些事你千萬別做!


注意!森林高火險期,這些事你千萬別做!

注意!森林高火險期,這些事你千萬別做!

注意!森林高火險期,這些事你千萬別做!

3月1日至4月30日為我省2020年森林火險期,是火患最多和防滅火任務最繁重的攻堅階段。

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2月26日,省長阮成發籤發雲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命令全文如下

雲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
草原防火命令

進入森林防火期以來,全省森林火險等級不斷攀升,高火險區域不斷擴大,現即將進入森林火險最高、火災隱患最多和防滅火任務最艱鉅時期。為有效預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災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國土生態安全,根據《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規定,特發佈如下命令:

一、全省森林防火期為每年12月1日—次年6月15日,其中森林高火險期為3月1日—4月30日。州市、縣級政府可結合實際,按照規定調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險期,並按照程序備案和向社會公佈。

二、森林防火區、森林高火險區由縣級以上政府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草原火災,應立即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報警。
四、森林防火期內,林區各單位、住戶及進入林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森林高火險期內,森林防火區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燒灰積肥,燒地(田)埂、甘蔗地、秸稈、牧草地,燒荒燒炭等野外農事用火,需落實防火措施,按照規定申請批准。未經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區內擅自野外用火。


(三)森林防火期內,禁止攜帶火種和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進出車輛和人員要接受防火安全檢查,遵守防火規定。
(四)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內禁止吸菸、燒紙、燒香、燒蜂、燒山狩獵、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煙花爆竹和孔明燈、焚燒垃圾等非生產性用火。

凡違反以上規定的,縣級林草行政主管部門依據《雲南省森林防火條例》給予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省長 阮成發

2020年2月26日

為備戰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雲南省應急管理廳

聯合

FM91.8雲南應急廣播

特別提醒廣大市民

一、踏青進山不帶火,稍有不慎釀惡果。我省森林草原火災的高發時期,人為火源難防難控。高火險天氣,嚴禁野外用火。

二、我省森林草原火災高發時期,進入林區,要嚴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管理規定,自覺接受防火檢查站的檢查和登記。野外不吸菸,不用火,嚴防發生森林草原火災。

三、防範森林火災,重在平時,大部分森林草原火災是由上墳燒紙、吸菸、農事用火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人為因素引發,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不可估量,“放火燒山,牢底坐穿”可不是一句玩笑話。

四、小孩玩火最危險,容易危及生命線。家長應從小培養孩子的消防安全意識,把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教育融入到日常點滴生活中,加強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以防火災等突發情況的發生。

五、文明祭祀要牢記,燒紙容易火燒山。嚴禁在林牧區燒紙燒香、燃放鞭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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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審核 胡林果

圖文總審 劉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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