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森林高火险期,这些事你千万别做!


注意!森林高火险期,这些事你千万别做!

注意!森林高火险期,这些事你千万别做!

注意!森林高火险期,这些事你千万别做!

3月1日至4月30日为我省2020年森林火险期,是火患最多和防灭火任务最繁重的攻坚阶段。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2月26日,省长阮成发签发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命令全文如下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
草原防火命令

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全省森林火险等级不断攀升,高火险区域不断扩大,现即将进入森林火险最高、火灾隐患最多和防灭火任务最艰巨时期。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土生态安全,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特发布如下命令:

一、全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次年6月15日,其中森林高火险期为3月1日—4月30日。州市、县级政府可结合实际,按照规定调整森林防火期、森林高火险期,并按照程序备案和向社会公布。

二、森林防火区、森林高火险区由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报警。
四、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各单位、住户及进入林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森林高火险期内,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等野外农事用火,需落实防火措施,按照规定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


(三)森林防火期内,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出车辆和人员要接受防火安全检查,遵守防火规定。
(四)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县级林草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省长 阮成发

2020年2月26日

为备战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联合

FM91.8云南应急广播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一、踏青进山不带火,稍有不慎酿恶果。我省森林草原火灾的高发时期,人为火源难防难控。高火险天气,严禁野外用火。

二、我省森林草原火灾高发时期,进入林区,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和登记。野外不吸烟,不用火,严防发生森林草原火灾。

三、防范森林火灾,重在平时,大部分森林草原火灾是由上坟烧纸、吸烟、农事用火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人为因素引发,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不可估量,“放火烧山,牢底坐穿”可不是一句玩笑话。

四、小孩玩火最危险,容易危及生命线。家长应从小培养孩子的消防安全意识,把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教育融入到日常点滴生活中,加强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以防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发生。

五、文明祭祀要牢记,烧纸容易火烧山。严禁在林牧区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等。



图文发布 县融媒体中心

图文审核 胡林果

图文总审 刘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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