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鹿春季防火公告:倡導文明祭祖,弘揚緬懷新風

 涿鹿縣人民政府關於春季防火的

  公 告

  3月18日,受大風天氣影響我省多地遭遇火災。春季天干、物燥,歷來是火災事故高發期,如逢大風天氣,火險等級會急劇升高,各有關單位和社會公眾要落實相關措施,加強火災防範,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社會單位要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保持“生命通道”暢通,定期演練應急疏散預案,檢查消除火災隱患,加強值班和防火巡查,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二、增強防火意識。居民、村民要及時清理家中陽臺、樓道、房前屋後可燃物,防止外來飛火引燃可燃物引發火災;農村家庭使用爐灶、燃氣灶時不要堆放秸稈、柴草,傾倒的爐灰應及時用水徹底潑滅,防止復燃。

  三、嚴防電氣火災。農業大棚、養殖廠棚舍的基本構件多是易燃物質,遇明火燃燒快,加之春季大風天氣頻發,易出現火燒連營的情況。因此要規範使用電氣設備,及時更換老化線路,避免超負荷用電和違規使用電熱器具。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架空電線的維護,防止風大線路碰撞打火,引發火災。

  四、規範明火作業。復工復產企業進行戶外明火作業時要嚴格履行動火審批手續,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前要及時清理作業區域可燃物,並配備滅火器材,現場滴落焊渣區域要設置專人看守;遇有大風天氣,應停止一切動火作業。遇有雨天要落實特殊物品防潮、防雨措施,防止遇潮、遇水後發熱自燃引發火災。

  五、嚴格管控火源。嚴禁攜帶火種進入倉庫、堆垛、貨場等危險區域,車輛必須加裝防火罩並在指定的地點停靠,不得在庫區臨時加油或維修車輛。禁止焚燒垃圾和野外燒荒,進入森林、山林等地戶外遊玩時嚴禁吸菸或野炊,以免引發山火。

  六、提倡文明祭祀。提倡文明祭掃,通過在網上祭祀、獻花等形式追思先人,寄託思念。嚴禁攜帶火種上山,切勿在山林草地、交通路口、廣場小區、巷口樓道等場所焚燒冥幣、冥物。

  特此公告

  涿鹿縣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8日

 (來源:河北省逐鹿縣廣播電視臺)原文地址:http://dy.163.com/v2/article/detail/F973P5T80514S6T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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