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又找了份工作,工資超過了5000元,該如何繳納個稅?

隋大膽


首先要先明確一下,退休人員又找了一份工作,這其中收入要換分成兩個部分,第一部分為退休金,第二部分工作收入。兩份收入性質不同,所要採用的稅率和算法都不一樣。


一、退休金部分

根據稅法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職工的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金是免個人所得稅的。

二、工資收入部分

這部分就複雜一點,會有兩種情況。


1、按照一般勞務費繳納個稅。

零工性質,非長期(一年及以上)固定勞動合同,按照一般勞務費預繳預扣。然後下一年初彙算清繳。

第1步 發放時預扣預繳

勞務費的預扣預繳制度是首先800元以內免稅;4000以內按照800後按20%預繳;4000元以上預先扣除20%的費用以後,再按照有關稅率徵稅。


第2步 下一年初到3月底進行彙算清繳,按照全年工資收入進行核定,申請退稅。



2、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稅。

如果是類似於退休返聘,或者是簽訂一年(含)以上勞動合同,跟公司其他崗位同工同酬這種屬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5〕382號,後簡稱《復批》)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這種跟正常工資繳納個稅一樣,因為不用繳社保公積金,全年扣除起徵額5000*12=60000,再加上專項扣除。執行預繳預扣,到下一年年初進行綜合彙算清繳。


三、舉個實際例子

1、老王退休工資3000元,單位按待遇3000元/月返聘,其每個月繳納個稅0,全年也為0。

2、老王退休工資3000元,打零工每月3000元收入,其每個月預繳個稅為440元,全年預繳個稅為5280元。

到第二年,進行彙算清繳。全年應稅額3000*12=36000小於起徵額60000,所以應該全額退稅5280元。

兩種情況實際繳稅一樣,但是勞務費情況下需要申請退稅。


綜上,就是退休金部分肯定是不用繳納個稅的,但是工作收入部分看是那種形式,然後根據不同類型進行預繳預扣。

感謝你的閱讀,希望有所幫助。如果喜歡可以關注芽媽理財經,也可以在評論區進一步關於退休人員再從業個稅問題討論!

芽媽理財經


你在退休後,又找了份工作,就是退休再就業,那麼退休金加工資超過了5000元。是否繳個稅?首先要先把你的收入進行劃分。

退休金部分

按照個稅法第四條的規定: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如果你的退休金是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那麼免徵個人所得稅。

再就業工資

退休之後再就業的收入是不符合免個人所得稅條件的,屬於個稅的應稅收入,應該計徵個人所得稅。由於你問題中沒有劃分退休金和再就業工資,兩者的具體數目不知道,因此,只能假定你的退休是1000元,這在全國來說已經算是最低的了。

按照個稅法的規定,居民個人在繳納個稅都可以每月扣除5000元(每年60000元),這個規定裡沒有退休不退休一說,所以退休再就業的工資仍然可以每月扣除5000元后再計稅。

按照上面的假設,你再就業的工資收入是4000元,還沒有每月的扣除標準高,因此,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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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刀三爺聊財稅


現在不少人退休後在家呆不住,又去重新找了份工作,所以不少退休人員退休後的養老金加上工資收入比在職時的收入還更高,於是退休人員的納稅問題也讓大家十分關心。


對於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是需要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因此在計算個稅時並不包括這部分。也就是對於退休人員來說,應納稅所得額只包括退休後找到的新工作的工資減去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因為退休人員不再繳納五險一金,因此應納稅所得額也就是:工資-5000(2019年的新個稅起徵點)。

比如老李的工資為15000元,扣去起徵點50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10000元,其中不超過3000元的按3%的稅率計算,需納稅90元,3000-10000的按10%的稅率計算,需納稅700元,共需納稅790元。

也可以直接上網找個稅計算器,輸入工資後就可以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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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退休人員又找一份工作,工資加養老金,收入超過5000元,應該繳不繳稅呢?

根據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可以免稅的有10大類內容。其中,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給職工的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可以免稅。依據是《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

不過,如果我們退休以後有其他勞動和勞務收入,綜合起來應該如何納稅呢?

按照新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從2019年開始實施個人綜合所得按年計稅。包含了工資薪金所得,勞務費收入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四大收入。

由於是按年計稅,一次性徵稅的話可能數額較大,因此我們要按照過去的模式實行預扣預繳。

退休以後我們掙取的錢數都應該屬於勞務費。勞務費的預扣預繳制度是首先800元以內免稅,800元以上按照20%扣稅。4000元以上預先扣除20%的費用以後,再按照有關稅率徵稅。

我們預扣預繳的稅款,如果在第2年3月1日到6月30日之間,向稅務部門申請彙算清繳,也是可以退回來的。

因此,退休後有收入不要緊,只要按照規定繳稅,第2年申請退稅即可。


暖心人社


養老金加上工資超過5000元,如果扣除養老金沒有超過5000,其實不用繳納個稅。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退休後你又找了份工作,養老金加上工資已超過了5000元,該如何繳納個稅呢?

首先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養老金是不用繳納個稅的,就是免徵個稅的。

根據個稅法第4條的規定,養老金、退休費,離休費等都是不用繳納個稅的。也就是說,不管你的養老金有多高,哪怕超過了一萬塊錢都不用交一毛錢的個稅。

所以如果你的養老金加上工資才超過5000,如果扣除養老金後,你的工資就不足5000了,那麼沒有達到起徵點自然就不需要繳納個稅。

比如你的養老金是1500,工資是4000,那麼一共是5500,但是你不要繳納個稅,因為只看工資是否超過5000元。

當然,如果說扣除養老金之後,你的工資還是超過5000,那麼就是需要繳納個稅了。

如果你是退休後再任職的收入,屬於工資薪金所得,如果是兼職取得的收入,那麼屬於勞務報酬所得,不管怎樣,只要超過5000元起徵點,都是按照綜合所得來要繳納個稅的。

當然,如果你有專項扣附加扣除的話,比如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大病醫療、繼續教育,這些都可以抵扣個稅,抵扣之後如果你的收入低於5000元的話,那麼就無需繳稅了。

當然,如果說你沒有這個可以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的話,那麼就需要繳納個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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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之想之


看了許多回答,有的可能會有錯誤,這裡簡要說說:

1、退休金與【又找了份工作】的錢不能合併計算個稅。前者是免稅的,不管是多少都免稅。後者需要區別對待。

2、如果你找的工作,是沒勞動合同的,不屬於工資薪金性質,那麼可按勞務報酬繳納個稅。(如某些專家退休後承攬一些設計工程等)。

3、如果是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有固定的工作時間及考核之類,應當按工資薪金計繳個稅。

具體金額可找個計算器自己計一下。


皇家師爺


樓主你好,退休人員又找了一份工作,工資超過5000元,該如何交納個稅呢?關於這個問題我們都知道,退休人員他的這個退休金的收入是完全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所以說退休金這一塊的收入是不考慮在內的,當然你又去找工作,那麼在新的工作單位實現自己的工資收入,那麼這個工資收入是要正常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現在我們的工資收入是按照5000元的起徵點來給予徵收,所以說如果說你找的這個工作單位,那麼實際的收入超過了5000元就要收取個人所得稅了。所以也應該按著跟企業在職職工相同的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方式方法,來給自己繳納一份個人所得稅。

所以說這一部分費用是完全沒有累加自己退休金的收入待遇的,所以說對於自己退休金的收入是完全免徵個人所得稅的,也是完全剝離出來的,只有你實際返聘到這家企業工作單位的收入是多少錢,那麼你就應該按照多少錢來交納個人所得稅,當然這個你的收入只有5000元以下的話也是不需要收取個人所得稅的。


懂社保


樓主您好,退休人員又找了份工作,工資超過5000元,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那麼作為退休人員來講,基本上都有自己一份穩定的養老金待遇。這個養老金的待遇是全額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所以,你的養老金無論拿多少錢,比如說你的養老金是3000元也好,還是4000元也好,還是5000元也好,甚至是6000元也好,那麼都是無需交納一分錢的個人所得稅的。

但是你要返聘到工作單位繼續工作,那麼工作單位給你發放的這個工資待遇,如果說超過了5000元的這個收入水平,那麼就需要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了。不過實際上你的工資待遇剛剛超過5000元的話,是交不了多少個人所得稅的,因為5000元他只是一個起徵點的要求,所以說對於沒有超過1500元也就是6500元以內的一個工資收入,基本上個人所得稅可能一個月也就是十幾塊錢到幾十塊錢不等。

那麼你的個人所得稅是不包含你退休金這部分待遇的,所以說你完全可以可以放心,自己的這個個人所得稅。因為本身,如果不包含養老金這一塊,那麼對於你來說實際的工資收入應該來講並不會特別高,比如說你的實際的工資收入可能還不足5000元,那麼這樣一來的話你就一分錢的個人所得稅都不用徵收了。


社保小達人


如果大家有心注意的話,會發現一個現象就是,我們現在所有的稅法、條例規定的徵收對象,在涉及個人時並沒有區分年齡。個人所得稅也是如此。所以,年紀大小,退休不退休,本質上不影響徵稅。


不過,對於退休工資或者說養老金,個人所得稅專門規定了免稅的條款。這是因為,在現代國家,養老是社會責任。這和傳統的封建制國家養兒防老的操作完全不一樣。社會養老制度下,養老金看似來自大家的工資,其實不然。我們平時從工資里扣繳養老金,以及企業為職工繳納部分養老金,都可以視同於一種納稅行為。

有些國家就直接開徵了社保稅,比如美國。而我們國家的社保費盡管名字未變,還叫”費”,但徵收機關已經全部改為了稅務局。因此,社保這一塊你不用擔心,不徵稅。

如果你也想低調,但是實力不允許,才華橫溢相當牛逼,退休後又重新找到工作,一個月掙五千,那麼就還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算法跟在職人員沒有區別,需要根據收入的取得來源、方式等進行綜合判斷,勞務報酬有勞務報酬的算法,工資薪金有工資薪金的算法。

很現實的例子就是,如果你年逾八十,但是寫頭條號文章賺了五千,頭條毫不猶豫就會給你代扣個稅,絕對不會也絕對不能給你優惠。按政策辦,頭條做得對!


沉默的磚家


對於你這個問題,咱們看一下法律規定: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七)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不計徵個人所得稅。據此,你退休不論發多少養老金也是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二是,你退休後又找了一份工作,你這份工作的薪金所得就要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一)規定: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你說的是工資超5000元,看來是月薪。下面就以薪金收入繳納個人所得稅解釋你的提問。現行的個稅起徵點是5000元(從2018年10月開始執行),你這份工作的月工資超5000元,超出部分應按規定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你退休後領取了養老金且又找到了工作,其薪金繳納個人所得稅,你應依法負責的子女教育、贍養老人和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及住房租金與你繳納個稅扣除有關,納稅時究竟怎麼扣除應向當地稅務局諮詢。

退休了又找到了工作,關於繳納個人所得稅問題,值得注意的是:一、退休後又找到工作的薪金與養老金無關,納稅時不要合計在一起。二、退休後又找到了若干份工作,這若干份工作的薪金都要累計在一起,扣除免徵額後(現行的5000元)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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