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2020年土地供應計劃近1.5萬畝 新華+運河區住宅用地2264畝

從土地市場網獲悉,本月20日,滄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編制的市區2020年度國有土地供應計劃近日上線。適用範圍為滄州市行政轄區範圍內(包括新華區、 運河區、開發區、高新區、渤海新區)計劃期供應的全部國有建設用地,計劃期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通篇閱讀,穩健仍然是主旋律。

這裡拼仔也劃出了一些重點篇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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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本年度供地計劃五項原則中以下幾點尤為關鍵重點。

宏觀調控原則

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土地調控的方針政策,充分發揮市場在土地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嚴格控制供應總量,不斷優化供應結構,有保有壓,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

拼仔解讀:調控仍是首當其衝之重點。土地資源配置重要性更是重中之重。

城鄉統籌原則

統籌城鄉建設用地利用,實現城鄉聯動,互動共進,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和合理把握中心城區、城鎮和中心村建設之間的關係,積極推動城鎮空間結構調整,落實城鎮功能定位,優化土地供應空間佈局。

拼仔解讀:現實城鄉聯動,城市邊際拉伸已初見雛形。

供需平衡原則

認真落實房地產用地調控政策,重點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達到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標準。

拼仔解讀: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值得關注,基礎款,剛需房仍是未來一段市場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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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指標方面:

2020年度滄州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995.3828公頃(約14930畝)。其中中存量土地供應403.7280公頃(約6055.92畝),佔40.56%, 新增:土地供應591.6548公頃(8874.822畝),佔59.44%。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方面:

在2020年土地供應總量中,商服用地53.8640公頃(807.96畝),工礦倉儲用地430.9674公頃,住宅用地310.8668公頃(約4663畝)(其中:棚戶區改造用地48.1334公頃約722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92.905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106.7788公頃。

拼仔解讀:住宅商服用地繼續平穩放量,棚改用地佔住宅地722畝超15%,或是大考年。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各區域佈局:

2020年滄州市區(包括運河區、新華區)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量為266.8507公頃(約4002.76畝),佔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的26.81%。其中,商服用地為16.9333公頃(約254畝),工礦倉儲用地為16.9267公頃,住宅用地為150.9993公頃(約2264畝)。

開發區土地計劃供應量為99.8806公頃,佔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的10.03%。其中,商服用地為5.7333公頃(約86畝),工礦倉儲用地為42.0733公頃,住宅用地為35.6320公頃(約534.48)。

滄州高新區土地計劃供應量為38.1333公頃,佔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的3.83%。其中,商服用地為1.3333公頃(約20畝),工礦倉儲用地為15.3333公頃,住宅用地為6.4000(約96畝)公頃。

滄州渤海新區土地計劃供應量為590.5182公頃,佔國有建設用地計劃供應總量的59.33%。中,商服用地為29.864公頃,工礦倉儲用地為356.6341公頃,住宅用地為117.8355公頃。

拼仔解讀:市區住宅地2000畝+計劃繼續,高新區後續計劃略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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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導向面:

統籌城鄉發展,優化土地供應空間佈局

按照統籌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原則,加強土地供應區域分類指導。嚴格控制中心城土地供應規模,促進中心城區人口和功能的有機疏解和調整。重點保障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的土地供應,適度供應符合中心城區功能定位的產業發展用地,嚴格限制與中心城區整體發展不協調的土地供應。

按照城市規劃功能分區,力爭先做環境後開發,嚴格實行“淨地”出讓,優化配置土地資源。在供地計劃中所推出的地塊要求分佈合理,要充分考慮社會各個層面對用地的需求,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對已納入土地儲備庫和閒置的地塊要優先考慮。

拼仔解讀:基礎建設先行,嚴格執行“淨地”出讓。

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對各類用地實行“有保有壓"的差異化供應策略。

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確定的重點功能區片類型,調整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以土地供應引導需求,合理調整土地供應結構和用地供應量,做到有保有抑,確保重點工程項目、確保基礎設施、確保民生工程特別是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及產業集聚區工業項目建設用地供應,重點發展滿足當地居民住房需求的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確保經濟發展和重點工程建設土地供給,嚴格控制國家規定限制類和禁止類建設項目用地供應。

解讀:同原則二,保障重點工程,人居方面居者有其屋是重點。

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

重點保障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的供應,優先安排生態環保、能源、科教文衛等與城鎮居民生產、生活緊密相關項目建設所需用地,提高城市發展的保障能力,促進城市綜合功能完善。嚴格土地供應方式程序,對商業、旅遊、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新增工業用地(不含原地內改擴建)以及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有償供地,統一在土地市場公開進行。

以下為全文長圖,上下滑動可閱讀。


滄州市2020年土地供應計劃近1.5萬畝 新華+運河區住宅用地2264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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