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租、補助……江蘇出臺八大措施支持商貿服務企業渡難關

減免企業相關稅費;

降低房屋租金成本;

支持企業穩崗穩員……

日前,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支持商貿服務企業積極應對疫情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出臺包括支持儘早復工營業、減免企業相關稅費、降低生產要素費用、降低房屋租金成本、支持企業穩崗穩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用好專項資金支持、引導企業創新發展等八個方面的舉措,幫助全省商貿服務企業紓困解難、恢復生產,實現行業平穩健康發展。

通知中明確,要支持儘早復工營業。各地要全面取消商貿服務企業復工營業限制,不得對復工營業設置審批、備案程序,積極幫助企業協調解決原料、用工、物流、防護物資等問題。對國際疫情快速蔓延帶來的輸入性風險保持高度警惕,根據各類商貿服務企業特點,指導企業科學做好防控工作。受疫情影響,各類證照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不能及時變更的(涉及安全、產業政策等強制要求的除外),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後1個月辦理。

在減免企業相關稅費方面,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商貿服務企業,符合條件的暫免2020年上半年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自2020年1月1日起,對商貿服務企業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所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免徵截止時間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確定。對商貿服務行業的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依法辦理定期定額管理相應調整措施,對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稅。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符合條件的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疫情期間,從事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計量檢測等業務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減半收取中小商貿服務企業的相關檢驗檢測和計量檢測費用。

房租是商貿服務企業的一大負擔。通知中提出,要降低房屋租金成本。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商貿服務企業免收2月份租金,減半收取3月至4月的租金。對國有企業的減收部分,在經營業績考核中可視同實現利潤。對間接承租的企業,應確保租金減免落到實處,使實際經營者最終受益。

面對困境,已有部分商貿企業開始裁員。通知明確,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商貿服務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2020年符合困難企業穩崗返還條件的,可享受困難企業穩崗返還;對受疫情影響較重且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批發、零售、住宿和餐飲等企業,可參照困難企業標準,給予1-3個月的失業保險穩崗返還。

此外,省財政將對在疫情防控期間承擔糧油保供任務的重點企業、承擔重要防控物資保供任務的物流企業,以及各地承擔生活必需品保供任務的重點農產品批發市場等給予一定補助,積極支持流通現代化和消費促進項目。鼓勵各地對參與防控物資和重要農產品等生活必需物資保供的商貿流通企業相應物流費用給予適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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