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明楷:根據法益合理確定騙取貸款罪處罰範圍


對騙取貸款罪處罰範圍的合理確定,取決於對本罪保護法益的正確認識。


本罪的保護法益應是貸款秩序,具體內容包括金融機構信貸資產的所有權、信貸資產的安全,以及貸款使用的整體效益。貸款詐騙罪與騙取貸款罪是特別關係,應當通過刑法第193條關於貸款詐騙罪的構成要件行為的規定,來判斷某種行為是否屬於騙取貸款罪的構成要件行為。根據《貸款通則》與刑法第193條的規定,刑法第175條之一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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