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英國能夠率先出現《大憲章》?看先有形式後有內容的典型案例

你身邊有沒有這樣的人:想看時間發現手機沒電了,先想到的不是去給手機充電,而是考慮是時候該買塊手錶了;朋友結婚需要早起,結果起晚了非常自責,不是考慮怎樣向朋友說明昨晚加班,也不是決定以後有這種特殊情況前一晚必須早睡,而是考慮是時候定個每天都早起的計劃了。

如果把各個國家想象成人,英國就是這樣的人。如果一個國王頒佈的法令不好,他們不會考慮怎樣更正這個法令,而是優先考慮如何讓這個國王以後避免犯這種“錯誤”;如果一個國王一意孤行,他們也不會考慮換一個國王來解決問題,因為你就算換個再好的來,也無法保證他的後代會一直這麼好,他們優先考慮的是用一個什麼模式,能夠讓當下和以後的所有國王都沒有機會一意孤行。


為何英國能夠率先出現《大憲章》?看先有形式後有內容的典型案例


對一個人來說,這是一種自律和習慣,對一個國家來說,這就是契約與制度。因此當一些國家宏觀層面的事物需要花錢時,英國人首先想到的不是集中收一波稅,也不是動國王的私房錢,更不會靠緊急號召捐款,而是在國庫之外單獨再建立一套財政體系,被稱為公共財政;當資本家們紛紛效法荷蘭開辦銀行,各家為了吸收更多的存款而打利率價格戰時,他們不考慮弄一個更大的銀行來壓制他們,而是設立一個不具備銀行功能的銀行來調整這個利率的浮動區間,被稱為中央銀行;當國王任意行使他的權力時,他們不考慮改朝換代或者建立共和國,而是要國王凡事咱商量一下再決定,於是出現了議會;當法官擁有一錘定音的絕對權威時,為了避免誤判甚至尋私,他們設法讓官變成一個單純主持審理過程的“司儀”,然後安排一群社會各階層的人在一旁根據整個過程投票決定是否有罪,於是出現了陪審團。

沒錯,很多這種一個模式千秋適用的制度都是英國人發明的,後來被全世界學,至今被全世界用。難道他們是神的子民?憑啥這些創新就都是他們創造的?英國人這種思維模式咋來的?從什麼時候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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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我的老習慣,先拋出答案,再細緻分析:他們也是普通人,原先他們也沒有這種思維模式,他們這種不單純解決一個問題,而是靠制度解決千秋萬代這一類問題的發端,是從《大憲章》開始的。

距今八百多年前,英國出了個“敗家子”就是約翰王,當時的英國處在最特殊的一個朝代——金雀花王朝。咱們為了不跑題就不展開講了,只說這個王朝的兩大特點,一是因複雜聯姻關係,英格蘭王位落到了一個法國伯爵手裡,開啟了這個王朝;二是這個家族因為攝政、篡權等事件,演化為了約克和蘭開斯特兩大家族。這兩大特點造成了兩個影響,一是英王在法國還有不少固有領土,法王卻想著你都去做英王了,我地盤上這些領土得拿回來;第二個影響是兩個家族當其中一個做國王時,另一方作為大貴族就會表現出不服。而這個“敗家子”約翰王就處在這兩大特點之間,他是金雀花王朝第三代國王,正是跟法國焦灼的時期,在他之後兩個大家族愈發分裂,於是才有了後面的玫瑰戰爭和英法百年戰爭。

簡單一段文字,你瞭解了所有歷史背景,接著我們來看《大憲章》出現時那“虛偽”的一幕。約翰王為了法國領土不停的跟法王打,打不過為了挽回面子就再打,打仗需要錢就不停的提高稅收,越打不過稅越重,面子越找不回來,這樣一個惡性循環讓他在國外的領土丟乾淨的同時,在國內的威望也喪失殆盡了。本來當時的英國就處於大貴族最不服國王的歷史時期,國王這麼搞,他們肯定是要蹦起來咬人的,於是就出現了貴族們紛紛率領自己手下的騎士包圍王宮的事件。


為何英國能夠率先出現《大憲章》?看先有形式後有內容的典型案例


我寫文章習慣讓讀者有一個通俗且直觀的感受,越直觀越好。如果我們向其他歷史書裡寫的那樣,“約翰王被迫簽署《大憲章》”的話,你依然不理解英國人的這種思維模式的誕生點。好,那我們以小劇本的方式來呈現國王與貴族的這次交鋒。

約翰王一看大勢已去只得走出城堡與貴族們交涉:“我的兄弟們、我的子民們,你們為何要如此興師動眾,難道徵稅不是我作為國王應有的權利嘛?!”

貴族們:“尊敬的國王,難道你不覺得的你要的錢有點多嘛?”

國王:“國家正處於生死存亡之際,難道在你們的眼裡,就只有錢?那你們乾脆殺了我得了,我看誰有這個本事來收拾這個爛攤子,朕這個王位你們誰願意坐誰坐吧!”

貴族們頓時沉默,不一會一個反應靈敏的貴族站出來說:“這不是錢不錢的事兒,這次錢給你了沒事,下次你還這麼幹怎麼辦?我們沒有想造反當國王的意思,就是想讓你給我們做個保證,以後下命令之前不能再這麼任性了。”

好,我們一起來“品嚐一下”這段對白的滋味兒,吵架的技巧是什麼?那就是想方設法讓自己站到道德的制高點,這也是為什麼鬧矛盾基本都是錢的事兒,而人們口口聲聲卻要說著“這不是錢不錢的事兒”。國王真的想退位嘛?傻子才信,他就是想通過這種自暴自棄的方式來給貴族們扣上一頂造反篡位的帽子。貴族們真的不想當國王嘛?那誰都想,可是在這個場景下,誰要是首先站出來說:“好,你不當我來當!”馬上就會成為眾矢之的,其他貴族就會覺得我們都帶著兵來的,憑什麼你來當!也就是說既然這種集體包圍城堡的場面已然出現,那麼就已經註定了國王還是那個國王,貴族還是這些貴族。既然兩者的位置已經尷尬到轉換不動的地步,那麼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就成了雙方的唯一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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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此時真正想的是“只要能保住我們的生命安全和王位就萬事大吉了”,貴族們此時想的是“只要國王同意不再從我們口袋裡多掏錢,這次出兵就算沒白來”。可見當時的這些貴族的出發點並沒有想過要制定一個什麼“把權力關進籠子”、有利於千秋萬代的制度,而是單純想要保住自己的錢袋子。但在爭吵的過程中,為了作為一個貴族的臉面、為了站上道德的制高點,他們將本來一個很直白的要求“別想從我們口袋裡多拿走一分”,變成了“我們是為了確保國王你以後不再這麼任性”。

於是《大憲章》就這麼簽署了,因此千萬不要把《大憲章》看的有多高級,你從裡面的內容就知道這是一份什麼文件了:“我們都是上帝的子民,我們的土地和財產都是教皇認可的,你作為國王不能輕易損壞甚至剝奪;只能收遺產稅,不能收繼承稅;土地所有者應該為耕耘時準備好農具;結婚前必須得通告血親;寡婦改嫁可以帶上前夫遺產;假如寡婦自願守寡,不能強迫人家改嫁;不能強行要別人家木材,除非當事人願意主動送給你; 鎖子甲寬度應該以織邊下兩碼為標準。”不說了,反正就是這類家長裡短的不成系統的六十多條,最後一條是“咱這個事兒過去就過去了,你作為國王必須寬恕我們,並在以後的日子裡不能帶有敵意”。


為何英國能夠率先出現《大憲章》?看先有形式後有內容的典型案例


《大憲章》既然是這樣一份好玩又普通的契約,那為何後來會產生如此深遠的影響力呢?乃至於在英國引發資產階級革命和光榮革命;美國獨立也是依靠《大憲章》的精神才確立起三權互相制約的制度;乃至後來的法國大革命也是受《大憲章》和英美的這些革命、戰爭影響而爆發的;而法國大革命又影響了全世界的制度革命進程。可以說從王權專制到現代這會一系列變革的起點都是《大憲章》,這麼持久的影響力到底哪來的?答案是後來英國人對這份文件的堅持和挖掘中得來的。

什麼叫堅持,就是自約翰王之後的歷任英王,都要在就職儀式上當著大主教和貴族們的面宣誓遵守《大憲章》,因為貴族們認為只有這樣做才不至於當後面的國王再次任性的時候,他們又得冒著生命危險費二遍勁。國王也覺得只有把這個形式給走完了,才能得到貴族們的大力擁護。

什麼叫挖掘,就是後來貴族議會里的那些起主導作用的大貴族,每當遇到新的國王生出來的新的“么蛾子”,就會拿出《大憲章》來,挑出與新事件接近的一個條款,然後進行引申解讀。比如英王看到歐洲大陸正在內訌,覺得趁亂撈一把的時機成熟了,想要派出軍隊前去幫一國打一國。結果大貴族就會拿出“不得強迫騎士和其他擁有土地者服額外的兵役”這一條跟國王掰扯,說你這個干涉他國內政不屬於自身領土受到威脅而動兵,這就屬於額外的服兵役。就這樣長年累月的引申出新的含義,引申出來的條款再被二次引申,甚至三次、四次,慢慢的幾乎所有動用騎士的事實際上都由貴族會議決定了,這實質上也就是議會把國王的軍權給收了。當然,其他的像稅賦等經濟大權、像寡婦改嫁等民政、宗教大權也都逐漸被議會掌控。


為何英國能夠率先出現《大憲章》?看先有形式後有內容的典型案例


《大憲章》就是這樣逐漸擴大影響力的,本來只是一份貴族們保護自己私有財產的簡單契約,為了體面而昇華到制度層面,後面幾百年間又不斷的被堅持使用並完善,使得這份文件不再是簡簡單單一份契約,而發展成為了一種限制國王權利的有力保障。直到最後一個不遵守這份契約的查理一世被砍頭,後又發生光榮革命,王在法下的君主立憲制終於建設完成,《大憲章》也就成了後來全世界憲法的標本。

體面的做事情真的很重要,有時候你可能覺得自己做出一些紳士舉動並不是發自內心的,可是這種單純的外在形式確實能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好處。雖說“形式主義”不好,但是連形式都沒有哪來的內容呢?更何況這種體面的形式做多了,久而久之就會深入骨髓,成為真正發自內心的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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