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漢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啟動2020年“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 專項整治行動

  為切實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提高群眾滿意度,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活動決策部署,3月27日下午宣漢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趙江南組織

召開了“整治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動員部署會議,全局幹部職工參加了會議。

宣漢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啟動2020年“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 專項整治行動

  會上由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向中華同志學習傳達了市、縣關於“整治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文件精神,宣讀了《宣漢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整治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實施方案》。

宣漢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啟動2020年“群眾最不滿意10件事” 專項整治行動

  局長趙江南同志在會議上圍繞專項整治行動提出了要求:

  (一)城區佔道經營問題要及時報送,形成正式整治方案,再進一步細化行動措施。

  (二)一是協助4個主管部門,4項工作要有細化方案,全年分階段推進:城區停車位、體育健身器材設施完善方面問題由副局長鮮禮、市政管理股負責抓落實;行人亂穿馬路、車輛不禮讓行人問題由副大隊長向中華、執法四中隊負責抓落實;校園周邊環境治理由副大隊長向紹毅、執法一、二、三中隊負責全面整治;四個方面整治工作方案要有力度,要有行動,方案形成後要及時分解任務表、時間表。二是明確內部工作任務,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各隊所各司其職,通力協作,確保按期完成艱鉅整治任務,讓群眾滿意。三是階段性推進措施,形成月考核評比。四是階段性的效果,每月專題研究、總結安排下一步工作,實行每月總結機制,一週內完成調查摸底工作後集中進行整治並建立長效機制。

  (三)分步推進方案要認真研究並儘快確定,前期工作節奏要快,務必要抓緊。

  (四)具體整治工作要求:首先1+4職責確定後,各分管領導及相關部門要拿上手,要思考,不能應付了事;其次號令要統一;三要抓關鍵問題,摸排不能侷限於主幹道,城區支街、老舊小區的院落門口公共區域也是重點;四要建立一月一考核機制;五要有實在效果。

  下步,宣漢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將進一步加大走訪調查,廣泛收集問題,對標整治;加強問題整治力度,確保如期完成整治任務,以整治成效作為檢驗工作成效的重要標準,推動黨群幹群關係改善,更好鼓舞群眾、凝聚民心、樹立形象;要探索建立健全工作常態、長效機制,推動整治成果持續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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