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檢察院與市公安局共同“把脈”經濟犯罪案件

為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協調配合,促進執法辦案工作效率和經濟犯罪類案件質量的提高。近日,天水市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與市公安局經偵部門召開了經濟犯罪案件辦理座談會。市檢察院三級高級檢察官餘為保、第二檢察部負責人王海洲,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大隊長高峰,及秦州、麥積公安分局和兩級檢察院部分幹警參加了會議。

會議首先就一起涉案金額較大、罪名較多、案情複雜的經濟犯罪案件進行了交流討論,並就相關法律問題、補充偵查事項交換了意見。其次,雙方圍繞偵審一體化和“捕訴合一”改革後存在的問題、如何搭建新型檢警協作關係等問題進行了深入討論,共同“把脈”,商討解決措施,為今後辦好經濟犯罪案件達成了四點共識:

一是在協作中加強監督。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偵查環節和檢察機關在批捕、起訴環節的職能作用,檢察機關加強對立案、撤案等偵查活動的監督,公安機關進一步提高補充偵查工作的精準性,通過協作促進雙方履職到位。

二是在監督中突出引導。公安機關在立案後邀請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檢察機關積極引導公安機關依法收集、固定、審查和運用證據,進一步提升案件偵辦質量和效率。

三是在交流中健全機制。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提前介入、案件信息共享、聯合培訓等工作機制,通過檢警之間“個案協調、類案研討”等交流方式開展聯合培訓,補齊雙方辦案人員在特定領域的知識短板。

四是在合作中推動發展。對疑難複雜案件及涉疫情、涉民企、涉維穩案件,雙方及時溝通協調,全力支持配合,確保在提前介入環節完善好相關材料,確需退查的,檢察機關退查提綱要明確、具體、有可操作性,保障每一件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的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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