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人事:三名“70後”幹部同日晉升副部級 “兩面人”王克倫被開除黨籍

3月28日—4月3日

【焦點人事】

三名“70後”幹部同日晉升副部級

3月27日,江西、廣西、寧夏三省份同時迎來“70後”副部級幹部:吳浩任江西省副省長、周紅波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賴蛟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一周人事:三名“70后”干部同日晋升副部级 “两面人”王克伦被开除党籍

左起:吳浩、周紅波、賴蛟(以任職省份行政區劃為序)

兩名“70後”幹部跨省晉升副部級

從任職經歷看,吳浩、賴蛟為跨省調任。

吳浩出生於1972年2月,擁有教授級高級工程師職稱。他此前長期在河南省交通系統任職,曾任河南省交通運輸廳道路運輸局黨委書記、省道路運輸管理局局長,省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2016年9月,吳浩出任河南省政府副秘書長,2017年11月任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直至此次履新。

賴蛟出生於1972年4月,調任寧夏前在重慶工作多年,歷任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合作指導處處長、市商委改革發展處處長、市商委副主任、兩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渝北區區長、市商業委員會主任等職務,2016年9月任忠縣縣委書記,直至此次履新。

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領導班子“70後”成員增至兩人

晉升廣西壯族自治區副主席的周紅波出生於1970年10月,此前擔任南寧市市長。

周紅波長期在廣西任職,他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廳人事處處長、南寧市副市長、南寧市委副書記等職務,2011年11月任南寧市市長。據媒體報道,周紅波是當時全國27個省會城市中唯一的“70”後市長。2016年10月,周紅波再次當選南寧市市長。

周紅波履新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領導班子中已有一名“70後”幹部——出生於1973年4月的楊晉柏。2018年11月,此前擔任國家電網公司副總經理的楊晉柏出任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負責商務、外事、北部灣經濟區規劃建設管理、投促等方面工作。

“兩面人”王克倫被開除黨籍

一周人事:三名“70后”干部同日晋升副部级 “两面人”王克伦被开除党籍

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哈爾濱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王克倫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王克倫違反政治紀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以權謀私、以案謀私,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性質場所接受宴請,違規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規為親友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對黑惡勢力“保護傘”查處不力;違反生活紀律,生活腐化,對子女失管失教;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超計劃生育。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在幹部職工錄用、職務晉升、民事訴訟及執行、工程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其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合法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王克倫身為司法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完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擔當、不作為;執法犯法,濫權妄為,大搞權錢交易;道德失守,家風敗壞,嚴重損害司法機關形象和公信力,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王克倫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一週縱覽】

中央方面

楊逸錚任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成員。

省市自治區方面

張西明任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統戰部部長、省政協黨組副書記;羅文任四川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王一宏任四川省委常委;王新偉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衡曉帆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

地市方面

聶新平

任廣東省深圳市副市長;吳曉軍任江西省南昌市委書記;鄭連生任山西省忻州市委書記;儲祥好任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高校方面

劉玉村任北京大學黨委常務副書記、醫學部黨委書記。

反腐方面

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中,浙江省消防救援總隊原黨委常委、防火監督部部長周志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省管幹部中,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許建、天津物產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玉柱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資料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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