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送達,“陽光下”的不起訴

今日,我院對一起危險駕駛案作出了相對不起訴處理,並邀請人民監督員全程參與,對不起訴決定書進行了公開宣告及送達。

公開送達,“陽光下”的不起訴

經審查,“2019年12月5日凌晨,被不起訴人鄭某某在白莊鎮中石油加油站,飲酒後駕駛車輛與停放在院內的汽車發生了交通事故,經鑑定其酒精含量為137.18mg/100ml。”會上承辦檢察官對上述案情進行了詳細彙報,並對不起訴理由逐一進行了說明,同時對被不起訴人進行了訓誡。通過承辦檢察官詳細的釋法說理,與會的人民監督員一致表示:“檢察官不起訴決定於法有據,不起訴的理由確實充分,令人信服的同時通過公開透明的方式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被不起訴人也表示深刻認識到了自身的錯誤,保證今後不僅不會再犯,還會以自己的案件為例積極對身邊人普法。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今天我們以公開送達宣告的方式,讓公平正義不僅能實現,而且是以老百姓看的見的方式實現。今後我院將繼續加強司法公開方面的工作,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努力答好人民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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