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駕駛員被行拘5日

3月25日10時45分,一輛黑色轎車違法停放在徐聞城區東方二路公交車站處,對車輛通行、公交車停靠等造成阻礙,因當時駕駛員已離開現場,交警大隊縣城中隊兩名執勤輔警遂依法對違停車輛進行拍照取證。不久,男駕駛員看到自己違停的小車被“貼單”,心存不滿,便駕車追上執勤輔警至廣場路段,停車後猛向輔警走去,伸手一把扒開輔警的口罩,出言威脅,恐嚇說記住他的面貌。

正在廣場路段執勤的縣城中隊副中隊長何廖善、民警卓兆銅等見狀,即上前詢問,該男子許某某說其駕駛小轎車剛停下進去旁邊商店買東西,出來就發現被貼了一張違停通知單,認為這種做法不近人情。民警好言告知,因當時駕駛員不在現場,通知單已開出,如有異議可找相關部門投訴或提起行政複議或訴訟。但該男子就是不聽勸告,依然破口大罵,不依不饒,嚴重妨礙執法,民警經三次口頭警告無效,便對其實施強制傳喚,移交城東派出所處理。目前,許某某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

交警提醒:根據有關管理規定,明確了交通管理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採集交通違法信息。因此,輔警對違法停放的機動車拍照取證等工作,屬於依法履職行為。如果對現場執法有異議,可以通過正規的渠道反映或投訴;但對威脅、侮辱民警或輔警,阻礙民警、輔警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查處,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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