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只寫女方名字,離婚後男子不服財產分配散播前妻隱私

深晚報道|房產證只寫女方名字,離婚後男子不服財產分配散播前妻隱私


隨著網絡的普及,互聯網已成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網絡在帶給我們便利的同時也成為不少不法分子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新陣地。近日,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鎮南派出所就接到一起在網絡上散佈他人隱私的案件。

3 月 20 日,市民李女士報警說自己的前夫張某在某短視頻直播平臺及聊天群裡多次傳播不當言論還洩露她的個人隱私。讓人憤怒的是,張某還多次到她的住處上門騷擾,李女士忍無可忍選擇報警。

據瞭解,李女士與張某原是高中同學,結婚多年的他們育有一個 6 歲左右的兒子。兩人中途曾離過婚,但考慮到孩子還小,又在去年 7 月選擇復婚。沒想到的是,沒過多久他們再次因感情破裂離婚了。

這次離婚兩人鐵了心要"分家",可涉及到房產問題,誰也不肯讓步,曾多次發生矛盾爭執。李女士是某知名短視頻平臺的工作者。2 月 28 日,她跟往常一樣正在直播間工作,卻突然收到前夫張某的轟炸式評論,評論的內容涉及到李女士的姓名、家庭住址、電話號碼,手術記錄等等。囂張的張某還"變本加厲",陸續在李女士所在的多個工作群裡散發她的隱私,還多次上門騷擾李女士。


深晚報道|房產證只寫女方名字,離婚後男子不服財產分配散播前妻隱私


接警後,鎮南派出所民警陳迪將張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據張某交代,他的確在網上發佈了不少涉及事主隱私的言論,起因是對兩人離婚的房產分割問題不滿。

張某說,當初他曾出一半買房的錢,可房產證上只寫了前妻一個人的名字。如今房子歸李女士一人所有,他不服氣,便想出這個敗壞前妻名聲的方法,以此逼迫她把房產分給自己。

目前,張某已被寶安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寶安警方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網絡自由應以守法為前提,廣大網民應該文明上網,文明發言,共建清朗的網絡環境。

深圳晚報記者 羅典 通訊員 焦雪珂 趙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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