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特殊時期穩就業 更好發揮平臺經濟作用

3月31日,退役軍人事務部與4家企業以“雲簽約”方式簽署退役軍人就業合作協議。相關企業將拿出分佈於31個省(區、市)的5.5萬個崗位招聘退役軍人,涵蓋電子商務、網絡平臺、交通駕駛等崗位類別。此外,企業還將對招錄退役軍人的教育培訓、職位晉升進行專門規劃和優先幫助。

受疫情影響,“穩就業”在當前社會經濟中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退役軍人群體的就業問題正是其中的一部分。上個月,退役軍人部就針對疫情期間退役軍人就業創業中面臨的現實問題,提出10條舉措。這次與互聯網平臺企業的合作,可以看作是一種具體行動。

去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中明確,互聯網平臺經濟是生產力新的組織方式,是經濟發展新動能,對優化資源配置、促進跨界融通發展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產業升級、拓展消費市場尤其是增加就業,都有重要作用。在疫情的特殊背景下,互聯網平臺經濟在“增加就業”上的優勢,理當被更好利用。

這些互聯網平臺型企業不僅就業容量大,且往往具有跨地域的特徵。以網約車領域為例,僅滴滴平臺的網約車司機中,退役軍人就佔到12%。不管從總量還是增量角度,平臺型企業對穩就業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當然,退役軍人群體只是當前社會就業需求的一部分,平臺經濟企業對就業的帶動作用,有著更大的想象空間。以網約車為例,除了直接獲得收入的司機,還間接帶動了汽車生產、銷售、加油及維保等領域的就業機會。

要最大程度地激發平臺經濟對於社會就業的託底作用,除了政府和企業“點對點”的簽約對接,還需要地方政府和部門在宏觀上,為平臺經濟的發展創造更好條件。這方面其實國務院早就有相關要求,而在當前的特殊背景下,更需要的是把相關政策儘早落地,拓寬平臺經濟的發展空間,也為穩就業提供更有力的支撐。

如去年年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就明確要加快落實促進平臺經濟規範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促進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快速發展;上個月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再次強調,要對“互聯網+”、平臺經濟等加大支持力度,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催生新崗位新職業。就此來看,一些地方針對平臺經濟不合理的限制,像市場準入門檻設定過高、基礎設施建設滯後、公共信息共享不足等做法,都應該在新的就業形勢背景下,及時作出校準和補漏。

其實,大力激發平臺經濟對就業的支撐力量,其價值還不限於緩解眼前的就業壓力。互聯網平臺新經濟意味著創新和突破,支持和引導它們健康發展,給它們創造良好的發展空間,也是更好釐清政府與市場關係、加速相關改革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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