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清明祭祀太大意 引火燒山獲徒刑

4月3日下午,麻地會鄉的馮某在圪洞鎮東溝村上墳燒紙時違規用火不慎將周圍雜草點燃,並迅速蔓延引發火災,造成放火面積2畝。鑑於馮某認罪悔罪態度誠懇,縣公安局圪洞派出所給予馮某行政拘留9日,罰款500元處罰。

方山:清明祭祀太大意 引火燒山獲徒刑

事後,馮某懺悔的說到:“我認識到錯誤了,也特別的後悔,經過這次我也吸取了很多教訓。”

保護環境、森林防火,人人有責。否則,一旦釀成火情火災害人害己,還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記者在這裡提醒廣大群眾要以此為鑑,不能麻痺大意,在野外祭祀掃墓時,要嚴格遵守防火規定,文明祭祀。


原本是緬懷先人,告慰天堂裡的親人,不料“星星”之火,卻化成了一場災難和悲劇,不燒香、不燒紙、不焚燒各種祭祀用品,而是使用鮮花、水果等來代替,這樣不但可以預防火災發生,而且屬於一種更文明、綠色、環保的祭祀方式,有利於減少空氣汙染和生態環境的保護,“無火祭祀”文明祭祀綠色祭祀理應大力倡導。(方山新聞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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