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收受他人財物9萬餘元這名縣幹部被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

違規收受他人財物9萬餘元 縣住建局原人防股股長受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新京報訊 據江西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萍鄉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蘆溪縣住建局原人防股股長李學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3年至2019年,李學春利用職務便利,多次違規收受開發商的禮品、禮金共計9.069萬元。李學春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月,李學春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上栗縣住建局原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曾憲茶違規報銷費用和套取資金問題

2018年至2019年,曾憲茶違規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類費用共計3.4512萬元,違規套取3.91萬元用於購買禮品。2019年12月,曾憲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職,相關違紀款物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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