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中區法院“雲法庭”審理 首例副縣長出庭應行政訴訟案件

近日,樂山市市中區法院在“雲法庭”審理了沐川縣人民政府維持縣農業農村局不予土地承包經營權頒證行政複議案中,該縣副縣長姜華作為複議機關縣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這是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後,市中區法院審理的首例副縣長作為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行政案件。

樂山市中區法院“雲法庭”審理 首例副縣長出庭應行政訴訟案件


吳某因不服沐川縣農業農村局拒絕向其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向該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在該縣人民政府作出維持不予頒證的複議決定後,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撤銷不予頒證答覆和行政複議決定,並向其頒證。

因該案需要在疫情期間審理,市中區法院在徵求各方當事人同意後,採用“雲法庭”網上公開開庭審理。開庭當日,沐川縣政府副縣長姜華作為複議機關縣政府負責人出庭應訴,沐川縣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傅立軍作為原不予頒證行為作出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庭審中,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對案件證據、事實、適用法律以及行政程序充分發表了質證和辯論意見。鑑於案件疑難複雜,將擇期宣判。

自2015年5月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以來,市中區法院相對集中管轄審理的行政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走在了全省前列,實現了“告官見官”。(陳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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