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被“黃牛”欺騙的案例不在少數
可本案的嫌疑人卻因發現一個漏洞
完成“逆襲”——騙了“黃牛”!
Law
幫忙購買機票
錢竟不翼而飛?
方林平時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賣打折機票。2019年10月,一名自稱叫馮飛的男子通過該平臺聯繫她,說要購買一張從深圳到烏魯木齊的機票,並且指定了航班,讓其幫忙購買。雙方談妥價格後,馮飛提出讓方林先行墊資代為購買機票,方林答應後通過二手交易平臺讓馮飛支付了300元定金,隨後按照馮飛提供的身份信息購買了機票,並將相關航班和訂票信息提供給了馮飛。
(嫌疑人向被害人求購機票情況)
令方林意想不到的是,當晚馮飛在沒有告知她的情況下退了票,而退票所得的款項竟沒有按照原支付路徑返還到方林本人的賬戶,而是返還到了乘機人馮飛的賬戶!除此之外,300元的定金馮飛也以沒收到貨物為由向平臺申請了退款。方林墊付的3400多元機票錢竟在不知不覺中不翼而飛!而當她再想聯繫馮飛時,發現馮飛已將她的微信拉黑。
兩天後,方林通過其他賬戶登錄了該平臺。令她感到啼笑皆非的是,又有一個人意圖以相同的方式對她實施詐騙。對方也是要購買從深圳到烏魯木齊的機票,也是指定了航班,也是要求方林墊資購買,這次對方還明確要在最貴的機艙。方林要求對方支付1000元的定金,對方沒有同意,當方林要求對方提供身份信息時,發現竟跟馮飛之前提供的身份信息一致,立刻停止了交易。
保漏洞不漏
解平臺“不平”
2019年12月,馮飛和同案人鞏明被抓獲歸案。經查,犯罪嫌疑人馮飛單獨或結夥同案人鞏明,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要購票出行的事實,通過二手交易平臺尋找中介代為購買機票後操作退票,藉機騙取退票款,致使多名購票中介遭受財產損失。
馮飛交代,之所以想到這樣的方法,是從某論壇上學來的。在作案前他還嘗試了一次,確認相關款項的確會返還到他本人的賬戶,而不是中介的支付賬戶後才開始實施犯罪。發現該漏洞併成功作案後,馮飛把這個方法告訴了同案人鞏明。
兩人在一個月內以相同方法實施詐騙作案4起,獲利總計在2萬元以上。經查,馮飛、鞏明二人均無穩定工作,上述款項均被二人用於日常花銷。2020年3月,該案移送至蕭山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調查發現,除涉案航空公司外,其他部分航空公司也存在類似監管漏洞。另外,涉案二手交易平臺仍存在大量代為購票的類似“黃牛”。其中,部分人員系持旅遊平臺的出行優惠券,通過替他人購買機票的方式實現優惠券的返現;另有部分人員則無法說清低價機票的來源。
(被害人稱能買到低價票是因為公司發出行優惠券)
(一被害人用於招攬代為購票生意的賬號)
針對該情況,一方面,承辦檢察官將該案情況告知涉案航空公司,要求引以為戒,查漏補缺,進一步做好票務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另一方面,檢察機關將繼續聯合公安機關,對涉案的二手交易平臺是否存在監管不力、論壇發帖人員是否系傳授犯罪方法等問題進行深入調查。
檢察官提醒
近年來,利用機票退改簽實施詐騙的案件時有發生,疫情期間,利用“一票難求”實施犯罪的嫌疑人也不在少數。值得警惕的是,如本案一般,嫌疑人作案手段越來越“高明”。
本案發生已不是個例。現實生活中,部分人員以代買機票為名,或盜刷他人信用卡,或使用本人信用卡以乘機人身份信息購買機票後退票套現,對公民正常出行和財產安全的保障造成了不良影響。在此檢察官提醒:
01
二手交易平臺並非“法外之地”
公民或商家在使用該平臺進行交易時,要遵循市場規則,依法、誠信、公平交易。
01
公民出行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機票、車票等
不要被所謂的“超低折扣”所迷惑,謹慎轉款,謹防被騙。
(文中所涉姓名均為化名)
蕭山檢察 杭州檢察
閱讀更多 保定檢察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