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長記性!漯河一男子三次醉駕,將嚴懲!

俗話說“吃一塹長一智”,

可現實生活中,

總有些人不汲取教訓,

居然還“三次醉駕”

不長記性!漯河一男子三次醉駕,將嚴懲!

交警和這名駕駛員之間

三次不期而遇一定是

特(lv)別(jiao)的(bu)緣(gai)分

不長記性!漯河一男子三次醉駕,將嚴懲!

2020年3月31日晚,漯河市臨潁縣一男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交警查獲。經進一步調查,民警發現該男子因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已被查處過兩次,且距離上次醉酒駕駛僅隔了三個月,目前還處於駕證被吊銷、取保候審期間。

不長記性!漯河一男子三次醉駕,將嚴懲!

案件經過:

31日晚上21時40分許,吳某某駕駛一輛車牌號為豫K92***的白色小型轎車,行駛至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駛二環路交叉口南50米處時,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被臨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緝。

隨後吳某某被帶到縣公安局辦案基地,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測試結果為:137.1mg/100ml,屬於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罪。


不長記性!漯河一男子三次醉駕,將嚴懲!

民警通過查詢公安網信息,發現吳某某竟是“老熟人”。原來,吳某某曾於2019年1月25日,駕駛豫LDO***新能源電動車行駛至臨潁縣潁騰路與北大街交叉口處時被臨潁交警查獲,當時的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為:120.5mg/100ml,其行為構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交警大隊依法對其做出處罰。而吳某某並沒有吸取教訓,於2019年12月30日,又駕駛一輛豫K92***的小型轎車行駛至府東路與潁川大道交叉口北200米處時被臨潁交警查獲,當時的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顯示為:218.291mg/100ml,其行為構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正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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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某某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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