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一拳打飛了一萬五千元

後悔:一拳打飛了一萬五千元

4月2日,勉縣法院調解處理一起健康權糾紛。本是同行的三名加油卡推銷員,在向客戶推銷工作中,因競爭起糾紛,被告閆某、黃某衝動出手,致原告李某面部受傷。李某一紙訴狀將二被告訴至法院,迫於法律的壓力,被告對自己的衝動行為非常後悔,主動要求調解,在法院主持下被告閆某、黃某賠償原告李某經濟損失一萬五千餘元。

原告李某與被告閆某、黃某兩姐妹均系推銷加油卡業務從業者。2019年6月11日上午,雙方均在勉縣一加油站向到加油站加油的司機推銷加油卡。

因相互競爭,對對方推銷行為不滿,雙方發生口角,繼而發生撕扯。撕扯中,被告閆某、黃某衝動出手,致原告倒地後額頭皮膚劈裂流血,面部擦傷,住院治療13天。

原告雖經治癒,但臉部仍留下疤痕,心裡十分委屈。閆某也在撕扯中受輕微傷。

派出所調解中,閆某、黃某願一次性賠償原告3000元,原告不同意,並一紙訴至勉縣法院,要求閆某、黃某二人賠償其各項損失近4萬元。

法官收到案件後,通過對案情的研判,及和當事人溝通。認為原、被告系同業從業人員,有競爭很正常,雙方現雖有矛盾,但以後免不了還會碰面,如果能調解結案,能最大程度的減少雙方的矛盾。

閆某、黃某收到法院的傳票後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對自己遇事不冷靜的衝動行為非常後悔,希望能調解處理。通過法官釋法講理,原告表示自己對糾紛的發生也有一定過錯,願意承擔一些責任。最終,原告起訴不到30天時間,案件經調解處理,原告得到賠償,雙方握手言和。

法官寄語: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動力之源。應理性、公平、合法競爭。遇事需理智,冷靜。衝動是魔鬼,貪圖一時衝動的快感,必將受到懲罰,留下後悔。

(勉縣法院 文英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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