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能太老實

狀元橋村有兄弟二人,哥哥聰明伶俐,弟弟憨厚老實。有一天,哥哥讓弟弟去鎮上買個罈子醃鹹菜,臨出門時,哥哥囑咐說,要帶上雨傘防備下雨。


  弟弟走到村外小河邊,看見一個瞎子正坐在橋頭喊:“誰行行好,把我領過橋去?”
  弟弟毫不猶豫走上前,讓瞎子攥著傘把兒領他過橋。等過了橋,瞎子仍攥著傘把兒不撒手,說傘是他的。弟弟氣不過,兩人在橋頭爭吵起來。
  旁邊看熱鬧的人說:“你們都說傘是自已的,誰能說出有什麼記號嗎?”
  弟弟說:“一把傘能有什麼記號!”
  瞎子說:“我有記號,這把傘有36根傘骨。”
  有人一數果然不錯,人們開始責備弟弟不該欺負一個瞎子,弟弟憋紅著臉,氣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結果,傘歸了瞎子。
  弟弟因被瞎子糾纏了半天,來到鎮上已時近中午,不覺腹中飢餓,見路旁有一飯館,進去要了碗麵條。在桌子對面,也有一個人要了一碗麵條。那人吃完麵,把碗一推,朝著掌櫃的指了指弟弟就走了。弟弟吃完麵付錢,掌櫃的算了兩碗麵的錢。
  弟弟說:“我只要了一碗麵。”
  掌櫃的說:“你那位朋友讓你一塊兒算。”
  弟弟說:“我不認識他。”
  掌櫃的不信,硬讓他掏了兩碗麵的錢。
  弟弟無奈,只能付了錢。

離開飯館到雜貨店去買罈子,剛進店門,看見門邊放著一個破罈子,店主說是弟弟碰壞的,非讓他賠罈子錢不可,弟弟不但罈子沒買成,錢也用完了。
  弟弟非常懊喪,回家把詳細經過向他哥哥哭訴了一番。
  哥哥說:“不要哭了,我替你出這口惡氣。”
  哥哥來到橋邊,見瞎子還坐在那裡,哥哥二話不說,把瞎子推到河裡。過了一會兒,他又把瞎子救上來,說:“你知道剛才是誰把你推到河裡去的嗎?”
  瞎子說;”不知道。”
  哥哥說:“是飯館的掌櫃推的。”
  瞎子又問:“你是誰?”
  哥哥說:“我是雜貨店的店主。”
  瞎子摸到飯館,掄起手中的棍子在飯館裡亂砸一氣,一邊砸一邊說:“我叫你把我推到河裡,我叫你把我推到河裡!”
  掌櫃的問;”誰說是我把你推到河裡的?”
  瞎子說:“是雜貨店店主說的。”
  飯館掌櫃十分生氣,他跑到雜貨店,把罈子砸碎了十幾個。雜貨店店主揪住飯館掌櫃的,兩人扭打在一起。
  這時,衙役經過這裡,把二人帶到縣衙。縣官升堂,把瞎子也叫來,問了半天也沒問清楚,就將每人打了二十板子,轟出縣衙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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