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標現場發現投標無效應如何處理?

某公開招標的項目,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截止時,只有3家單位提交了投標文件。在開標現場發現,只有2家單位繳納了保證金。在已經遞交保證金的投標單位中,1家報價超出了招標控制價,另外1家賬戶被法院凍結。請問:是否可以現場宣佈投標無效?

張志軍:從上述情況來看,3家投標人的投標明顯都不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但是,依據《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評標由招標人依法組建的評標委員會負責”,第三十八條第二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等相關規定,投標是否有效應由評標委員會判定,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均無權評判投標文件有效。

在本例中現場工作人員應當將上述情況如實記錄下來,交由評標委員會處理。

此外,如本項目屬於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所有投標被否決後,招標人應依法重新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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