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漪湖全面實施封湖禁漁 禁漁期超5個月

為更好地保護南漪湖漁業資源和水域生態環境,實現漁業經濟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宣城市人民政府關於南漪湖封湖禁漁的通告》等法律法規,今日起,南漪湖全面實施封湖禁漁。禁漁期自3月20日凌晨至8月28日24時。禁漁期間,除青蝦在規定時間內可以經過審批進行特許捕撈外,其它捕撈活動一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購、販運、銷售違禁作業的漁獲物。

禁漁期也叫休漁期,是指規定禁止或限制漁業捕撈活動的期間。禁漁期制度是我國一項基本的漁業資源養護制度,目的是為水生生物的正常繁殖、生長提供一個有利的空間,以保證漁業資源得到不斷恢復和增殖,維護生態平衡。

封湖禁漁期間,市南漪湖管理站將進

南漪湖全面實施封湖禁漁 禁漁期超5個月

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增加湖區日常巡查頻次,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確保封湖禁漁取得實效,真正實現“人休魚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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