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領兩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後果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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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80歲老人已領多年兩地退休金,如果不退還,後果會怎樣?

我曾經從事人事工作多年,對退休事務有一定的瞭解,在此談一下自己的認識。今年80歲的老人,應該是1938年生人,推算起來,應該是國企或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不知是男是女,按法律規定,最晚應該是1998年退休的。出現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我認為是極端的個例,不具有代表性。結合你工作的年代,我猜可能你是先在一個地區提前辦理了病退,那時候很多地區對病退管的松,辦理起來也相對容易,後來又去了另一個地區,重新在另一個單位參加了工作,隱瞞了之前的情況,重新建立了人事檔案,工作至退休。當然也有其他可能,題主沒有說明。

1、現在還有在兩個地區領養老金的人嗎?

有。如果是50後,60後,甚至提前退休的70後,在兩地領養金的則不同,現實中還真有那麼一個群體,佔社會福利的便宜,在兩地領取的,箇中的情況也不盡相同。比如下崗職工,在自己的戶籍地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湊夠了15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辦理退休領另一份養老金。如果下崗後去其他地區打工,累計繳費滿15年,也可以在外地辦理退休,領取一份養老金。真有一些這樣的人,兩地交,兩地領。

2、為什麼能兩地領取養老金?

七八十歲的老人也好,50後,60後,70後也好,已領多年兩地養老金金,目前還沒有被查出來,都是有可能的。因為我國各地的社保系統沒有實現全國聯網辦公,沒有統籌處理信息和數據。大多數時候,相關資料目前還是鐵路警察,各管一段。監督監管不到位。但客觀地講,將來一定會全國聯網辦公的,這是可以確定的不可逆轉的大趨勢。不過國家到底什麼時候能徹底實現全國聯網統籌辦公,不知道。因為目前沒有聽說或看到具體的時間表。

3、兩地領取養老金合法嗎?如果不退還,後果會怎樣?

不合法。不管是哪個階段的人,同時領兩份養老金都是違法的。國家的規定是每個人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同一社保險種不可以,不同社保險種也不可以。只能領取一份城鎮職工養老金或城鄉居民養老金。

兩地領取了養老金的,如果不退回,不被發現就那麼著了。如果被查出來,麻煩可大可小。處理的比較輕的話,一般會退回非法所得,罰款。處理的比較嚴重的話,甚至可能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按騙保罪,情節嚴重,數額巨大,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例的老人今年已經80歲了。客觀地講,如果生前被查出來,估計也只會追究民事責任了,會從經濟上追討國家的損失,並進行經濟懲罰。退回非法所得,也可能視情節和騙取養老金的數額罰款。刑事責任夠嗆了,年齡太大了。如果老人去世後查出來了,估計會不了了之了。如果用的是兩個名字,兩個身份證,無人舉報,也有可能始終查不出來。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關於社保及退休的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已領兩地養老金,如果不退回,後果會怎樣?

天啊,這是真的嗎?

理論上,這種同一人領兩地養老金的情況是不應該的,但在實際工作中真有可能出現。

主要原因有兩點:

1、城鎮職工社會保險並沒有實現全國聯網,一個人在不同的省份間同時繳納兩份保險的情況是存在的。

2、在同一個省內,這種情況或許也會存在。那就是一份繳納的是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另一份繳納的的是城居保。

在前面的二點之內,可能會洐生出比較多的具體形式,例如:

原在國企工作,後下崗或外出打工,視同繳費年限加上實際繳費年限達到15年或以上。

而後,在外省又繳納社會保險,累計也達到了15年或以上。在退休時,並沒有辦理遷移手續,而是分別在兩地辦理了退休,這樣,就同時領了兩個地區的兩份養老金。

諸如此類的情況,隨著技術的發展及漏洞的堵塞,以後會逐漸減少,直至消失的。

針對題主提到的,現在已經在兩地領取養老金並且不退回的,後果會怎樣?

我個人認為,有涉嫌套取國家社保基金的嫌疑。如果領的月份比較多,累積的金額比較大,那麼有可能會構成犯罪。

如果真的是達到了犯罪,那麼就由刑法來處理了,就不屬於我們能討論的內容。


老王觀職場


已領兩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後果會怎樣?

是怎麼能領兩個地方的退休金的呢?

退休時您的養老保險最低需要累計滿足15年,在統一參保地繳納需要滿足10年!

您兩地都繳納了10年麼?

按正常流程辦理退休,要綜合兩地,根據退休人員的意志,按一地的比例領取,如果多領應該退還。

怎麼會有那麼大的漏洞,重複參加基本保險是被禁止的,重複享受社保待遇也是不合法的。

如果因為真的交了兩份保險,就選報銷比例高的去用吧。

很多人反映當地農村強制交農保,這其實是對政策的誤讀,要好好說清楚在外有社保,不能重複參保,不然將來查出來也是要清退的。


社保分析師


已領兩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後果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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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笑講職場


樓主您好!眾所周知,我們國家規定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的待遇。所以你兩地領取退休金肯定是不合適的。

所以說應該將你的兩地養老保險進行合併。合併以後,然後再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當然你如果已經兩地領取,實際上你這兩地領取的養老金總額和你合併到一起。一個地方領取的總額是一樣的。

所以完全沒有必要,進行兩地領取,對你個人來說也是非常麻煩的,因為你要兩地同時認證你的養老金領取資格。


社保小達人


其實大家都知道,一個人只能領取一份退休金,但為什麼會產生可以兩地領取退休金的可能呢?

原因就是我們,全國的社保並沒有實現聯網統籌。我們的網絡為了數據庫安全,並沒有保存在一個獨立的地方。而是由一個個的統籌地區自行管理的。

現實是怎麼操作的?

大家都知道,我們國家現在醫療保險已經基本實現了異地就診、直接報銷。

我們如果想在異地就診,首先要本人和家屬在參保地提出申請,並明確要在哪個地方哪家醫院住院。

社保部門將該參保人的信息,提交至該省的跨市結算平臺或者人社部的跨省結算平臺。這個信息一般有15天的有效期,如果15天之內沒有在當地住院,信息就會失效。

目前,並沒有全國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重複領取情況全國篩查。所以,在兩個地方領取養老保險,是可以實現的。

可是要怎麼實現呢?我們需要在兩個地方同時繳納兩份保險,或者說大體要錯開,一邊15年才可以辦理退休。

但是,這是社保部門禁止的。

重複享受職工養老保險,我沒有找到依據。但是,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是不可以重複享受的,這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

下一步,國家肯定會在全國範圍內開展有關重複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篩查,不過具體的處理措施,還需要進一步明確。

因為,如果我們不屬於重複交費的話,相應的退休待遇,還是要合併繳費年限計算。如何轉移?如何合併?如何計算,都需要具體的規則。

如果重複交費時間,就要按照職工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的規定,個人賬戶退費,然後重新計算社保待遇,多領取的養老金然後予以退回。

但目前來看,這種情況少之又少,並沒有太多具體的處理方法。


暖心人社




已領兩地退休金,如果不退回的話,後果會怎樣?

我們先看看有關規定。退休人員養老保險最低需要累計繳納15年,在統一參保地需要繳納10年!

重複參保是禁止的,重複享受社保也是不合法的。

那麼你是怎麼領兩地的退休金的呢?難道你兩地都繳納了10年社保金嗎?這說明可能也存在一些漏洞,暫時沒發現罷了。既然兩地領退休金不合法,更不合情合理,當然要退回去了,如果查出來,後果就是必須退回去!

我們還是多瞭解一些社保知識為好,儘量別重複參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小李少白



阿華1599859


社保不能重複參保,無論你在什麼地方,一個人只能享受一份養老金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選擇意願滿意的養老金交費檔次及醫保待遇。,,任何人都不能重複領取,冒領,騙取國家保險資金,如一人有兩份社保養老金且已享受的領取的,經查實教育不退回多出的一份養老金數額款項,將由勞動保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還將送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應願2



根據最新相關規定,同一個人不能辦理兩份社保的,但是絕大部分地區都沒有聯網,很容易造成重複繳納,但是最終,社保局只承認一個。而且兩地如果同時參保,清退一個城市的社保時只能退個人部分,公司部分不予退還。

兩地領取養老金多年,其原因可能不止以上情況,應該說社保處的責任相對要大些,自己不主動退,社保局也會算後賬一分不少扣回來,對年輕的能沉住氣扣,對年齡特大的再慢有可能來不及,無論如何處理,當事人只能被動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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