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22時許,敦煌市公安局交警大隊第二值班組夜查人員執行勤務時,在陽關中路查處一起無證駕駛機動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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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提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敦煌公安交警溫馨提示
時至清明假期,踏春出遊,掃墓祭祀,人員和車流量較大,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請勿無證駕駛;
你知道嗎?
要想駕駛自己心愛的寶駒,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必須經過培訓,達到規定的學時和里程,掌握了熟練駕駛技能,考試合格並取得了駕駛證,才能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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