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我娶你遠比我愛你,更配得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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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人的關係,最怕的不是爭吵,而是你就在眼前,可是卻感覺相隔千里。

一個心裡有萬千思緒,另一個全然不知。

過了耳聽愛情的年紀:我娶你遠比我愛你,更配得上你

01.消耗感情的不是爭吵,而是相對無言

三年前的一件事情至今都記憶猶新,那天我去銀飾品店購買耳釘針,在我選款的時候旁邊有一對情侶也在挑選款式,確切地說是那個女生在挑選,男生的目光一直沒有離開過他的手機,全程只有女生自己在興致勃勃地試戴問男生的意見,男生依然心不在焉地繼續看著手機回覆著消息,銷售員在尷尬地氛圍裡給著女生建議。在我準備買單的時候,女孩子終於爆發了,直接放下物品離開了。

我看到女生的舉動時,我心裡是為她慶幸的。因為我知道那個男生正在和別的女生聊得火熱,才會出現手不停打字嘴角不自覺上揚的傻笑表情。

一個男人喜不喜歡你,在不在乎你,從他的眼神中就能夠知道,也許他們曾經有過許多甜蜜瞬間,但那僅僅是曾經,熱情與新鮮感褪去,熱戀期過後,會進入磨合期,這是個會有許多的矛盾出現,能夠相互接納對方,就可能攜手進入人生的下一程,如果不能,很大可能會分道揚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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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他不愛你,從此以後就好好愛自己

我有個朋友,挺優秀的一位姑娘。大學畢業後到了男方所在的城市工作,並且住到了男方家裡,起初,我以為他只是小住一段時日,等找到工作租到房子後就會搬出去,最後直到他們分手前夕,她才從男方家裡搬走。

分手後的她並沒有我想象中的傷感,平靜的我都不敢相信,我問她怎麼回事,她說:

“和平分手,我們好像都不愛對方了,時常一點小事就看對方不順眼,一點小事就會大吵一架,厭倦了和對方一起生活。”

我問她:“為什麼選擇一直住在男方家裡,你是有能力把自己生活過好的人,為什麼要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狽。”

她說:

“那時候剛出校園實習,不懂這些,他讓我住在他家裡,他媽媽說把我當女兒我就相信了,後面也有多次想過搬出去自己住,但是又怕影響和他父母的關係,就一直拖著。”

我不反對婚前同居,這是兩個人的選擇,但我並不贊同婚前和對方家人同居,為了自己的尊嚴,讓自己有點餘地,遇到事情不會那麼不堪。婚姻是兩個家庭的事情,但談戀愛是兩個人的事情。

看過一句話:

“一個人用力的愛情有什麼意思呢?稍一鬆手兩個人就被人流衝散。我其實不怕分歧,也不怕吵架,我就怕兩個人面對著,一言不發,而心裡盤算著怎麼離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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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愛的終極意義是:我娶你

闞清子在節目裡說過她的感情觀,她說

“一個男人,跟你結婚,那就是對你愛的承諾。如果他連婚姻都給不了你的話,那就是不夠愛你。”

我是在一檔綜藝節目裡知道她的,那時很多人羨慕她和紀凌塵的愛情,都說“闞清子有一萬種生氣的理由,紀凌塵就有一萬種哄好她的辦法”。

可不知道為什麼,從開始知道他們我就不太看好,也許是節目裡有一次談到結婚的話題時,紀凌塵的躲躲閃閃,閃爍其詞,我就明白他心裡沒有想要給闞清子一個家。也許這就是闞清子所說的“他不是不愛你,只是沒有那麼愛”。

感情這東西好像無章可尋,相伴了20年的枕邊人,可以分道揚鑣,相識短短數月也可以甜蜜邁入婚姻。

梁實秋說:

“你走,我不送,你來無論多大風大雨,我去接你。”有些人註定只能陪你走一程,此後風雪豔陽都不問,能陪你走一生的寥寥無幾。

總有些人以年齡不合適、家庭不合適、性格不合適為措辭,其實就是人不合適。

我們聽了許多不需要成本的“我愛你”,方才顯得“嫁給我”和“我娶你”的珍貴。

姑娘願你們都能遇到對你說“嫁給我”和“我娶你”的良人;願你的眼中都是星辰大海,而不是滿眼疲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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