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凱里天晟物業為何敢違抗省人民政府令?曲解還是置若罔聞?

近日,貴州省凱里市清江易地扶貧搬遷小區,物業公司(凱里市天晟商務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擅自設置道閘攔截強行收取業主車輛停車費,小區停車位本來就是業主集體的公攤面積改造而成的,物業在沒有經過小區業主同意就強行收費,是誰給了物業那麼大的權力?

貴州省凱里天晟物業為何敢違抗省人民政府令?曲解還是置若罔聞?

小區門牌照

物業公司自進駐以來,並未與業主有任何形式的接洽和交流,全體業主也並沒有與物業公司簽訂任何託管合同的情況下,物業公司未徵求全體業主的意見和授權,妄憑一紙收費公告就想將業主公攤面積的公共區域變成物業謀取利益的來源。並非小區業主不捨得這停車費的錢,只是物業的霸權行為讓業主很反感,在21世紀的今天,這種霸權行為依舊存在,明明是業主的權力遭到了不法侵佔,害得點頭哈腰的繳費麼?物業不放行,只能業主自己抬杆,小區不乏有維權之人,我們為“抬杆哥”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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扛杆哥

凱里市清江小區作為凱里市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的標杆,小區內不光住有易地搬遷的業主,同時也住有經濟適用房的業主。而物業在日常的管理中,總是高高在上,物業本就是為了小區業主服務的服務性企業,業主理應在花錢的同時獲得相應的服務,而針對停車收費一事,楊女士作為一名經濟房業主,去物業處登記車輛,卻遭到車輛登記的工作人員惡言相賜,“你們經濟房的不是愛鬧麼,繼續去鬧啊,我們物業不怕,就是不給你登記”,楊女士反映,這已經不是第一次針對業主了,物業的有關人員在小區內囂張跋扈,不光沒有最基本的職業道德,素質也是相當低下,而對此物業不聞不問,只想一味的收錢。政府花錢請來的不是服務而是一尊大佛,不光花錢還得鞠躬叩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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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強行攔車,小區擁堵情況

由於小區業主經常被堵,無法正常出行,多次報警。經扶貧辦的相關領導出面協調,讓物業與業主代表進行協商,協商一致並公佈協商結果後再進行收費。但是在沒有與業主代表協商的前提下,第二天物業又強行收費了,到底是什麼企業能有那麼大的背景?派出所、扶貧辦均不放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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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強行攔截上班車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73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以及《貴州省停車場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90號)第26條規定“住宅小區利用物業管理區域內共有道路或者全體業主共有的其他場所停放車輛,車位的設置、使用、收費等管理事項,由業主大會決定,在本小區公示後執行;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佔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在本小區公示後執行。”以上相關法律及地方法規明文規定,物業卻置若罔聞,難道政府指派的物業就可以凌駕於法律及法規之上了嗎?小區業主還能做什麼?留下“買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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