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趙宇的“見義勇為”案

剛剛頭條給我推薦了趙宇的頭條號,看到這份法律文書我就知道現在案子已經進入到了審查起訴階段。文書是今天下達的,也就是說現在的案子已經移送到檢察院了。我不說案件事實會是什麼樣,因為我根本不知道案件的事實,從法律程序上來說,律師也就是這個時候才有權查閱案件卷宗的。我覺得趙宇應該聘請一些“死磕派”的律師,如果趙宇無錢聘請的話,也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我覺得事情既然已經鬧得這麼大,應該也會有“死磕派”律師出來給趙宇辯護。

說趙宇的“見義勇為”案

我想說的更多的是一些網友的評論相對的不夠理智。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現在趙宇的案件還沒有定論。只有法院才能給被告人定罪,搞不好在檢察院這個環節就會退回公安並建議公安撤銷案件。當然,也可以直接的做出不起訴的決定,而檢察院一旦做出不起訴的決定,那麼趙宇也就沒事了。至於會不會得到國家賠償就很難說,因為現在趙宇走的都是正常的法律程序。公安不會因為錯誤懷疑嫌疑人而被要求國家賠償,不然的話公安這個工作也就沒法做了。不過我認為從之前的“不予批捕”決定來看,最終檢察院可能會做出不起訴的決定。

但是這個案子也反映了公安的態度。他們若覺得趙宇是過失致人重傷,那麼那個打麻將的人為何還能打麻將呢?這一點也是有些細思極恐的。或許他們認為這位“麻將哥”並非是強姦,因此對他並沒有採取相應的措施。這個案子涉及到的依然還是“正當防衛”的問題,這個問題在刑法學也是十分複雜。主要的爭議就是在什麼時候“防衛”上,以及“防衛”的限度上。這樣的標準制定的太嚴格,那麼這個制度就如同虛設。例如,假設只能是在受到傷害的時候防衛,那麼對於一瞬間的那種致命傷害是否能構成正當防衛?若這個標準制定的太鬆,“防衛”將會無處不在。

但我覺得,至少公安要對那麼“麻將哥”涉嫌強姦一案要調查一下。這兩個案子是關聯十分緊密的案子,要是沒有強姦未遂案,就不會有這個所謂的“過失致人重傷案”了。當然,即便是“正當防衛”,同樣也是可能構成過失犯罪的,但是對於強姦行為,是可以特殊防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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