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的那些事,你都瞭解嗎

親戚朋友又雙叒叕找你借錢?關係太好沒法拒絕?面子太薄只能讓利?法條不懂害怕吃虧?今天壹律就好好給您捋一捋這關於借錢的“二三事”。

借錢的那些事,你都瞭解嗎

借條

親朋好友和自己借錢該不該要求對方寫借條?答案是一定要有借條!

借條作為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係,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能夠對債務人形成約束,也對債權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

而借條看似簡單,書寫卻需要清晰嚴謹。在借條書寫時,一定要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務必要與身份證上的信息保持一致,避免在收款時出現不明不白的情況 。

借錢的那些事,你都瞭解嗎

交付現金

現金借款:借款當日從銀行取得現金後,要保留銀行當日的取現票據;

ATM機取現:保留ATM機打印的票據,銀行櫃檯取現則應該保留底單;

轉賬:保留相關轉賬記錄,最好在轉賬時進行相應的備註。

一旦日後出現糾紛事宜,一定要及時提供有效的資金變動證明。

借款利息

在借款合同中,應該明確規定借款利息。利息應當是雙方協商一致,在雙方共同認可的情況下明確標註在合同中,否則在還款時極有可能被當做不需要歸還利息。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民間借貸利息不得高於銀行利息的四倍。高於銀行利息四倍則不受法律保護。

借款時限

如果是雙方僅在口頭約定了還款時間,並沒有在借條上標明,則借條在20年內都不會超過訴訟時效。

如果對方有不還錢的徵兆,一定要在兩年的訴訟時效內及時採取措施。

如果借款人失蹤,則可以採用向法院申請失蹤、強制執行等法律手段追回借款。詳情可以參照9月18日文章《碰到債務人玩“失蹤”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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