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套“包裝”再精美,也難逃交警火眼金睛

案件經過

近日,烏海市交警支隊烏達大隊二中隊在工業園區恆業成附近道路設點盤查期間,一輛重型半掛車駛來,交警要求駕駛人靠邊停車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接受檢查,後發現所出示的準駕車型為A2的駕駛證可疑,便將其帶回大隊進行詢問核實。

全套“包裝”再精美,也難逃交警火眼金睛

經民警認真核實,駕駛人邱某某,準駕車型C1。據邱某某本人供述,其為方便頂替司機開車,先後兩次從網上購買辦理準駕車型為A2 的假駕駛證,共花費人民幣16000元,就這樣一套包裝為“宋某某”的駕駛證、身份證、押運證就成了他駕駛大型貨運車輛的“通行證”,但經驗豐富的交警一眼便識別出偽造證件,及時杜絕準駕不符、偽造變造證件駕駛車輛上道路的安全隱患。

全套“包裝”再精美,也難逃交警火眼金睛

依法處罰

邱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四款 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兩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鑑於邱某某上述兩項交通違法行為,烏達交警大隊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內蒙古實施辦法》合併處以罰款6000元,記24分,並處以20日以下拘留,扣留機動車。

交警提示

公民身份證、駕駛證等證件是證明其身份的重要證件,是社會公共信用的象徵。想利用假證矇混過關,一旦被查獲,後果很嚴重。交警部門在此提醒廣大駕駛人朋友,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謹慎駕車,不要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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